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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十日记

1644年3月,李自成领导的大顺农民起义军攻进北京城,推翻了明王朝。五月,明朝陪都南京的文武大臣拥立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称帝。年号弘光,图谋复明。弘光政权在马士英、阮大铖等阉党余孽把持下,不仅不积极抗清,内部还进行着激烈的竞争。福王沉湎酒色,不思奋进。马士英等只知排斥异己,鱼肉人民。镇守江北四镇的总兵刘泽清、高杰、刘良佐、黄得功大敌当前之际都互相争权夺利,不以国事为重。只有兵部尚书史可法督师江北,坚决抗战。

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春,由多铎率领的一支清军开始攻打福王政权。四月,清军包围扬州城。驻守在这里的史可法在清镇皆不听命的情况下,和总兵刘肇基一道率兵两万与扬州官民困守孤城,英勇抗战。多锋曾先后给史可法五封书信劝降,史可法都未启封。他坚持领导军民抵抗七昼夜,直至巷战。二十五日,清军攻破扬州,无一人投降。清军在扬州城内疯狂杀掠达十日之久,死者不计其数,繁华的扬州城被焚毁殆尽。史可法战败被俘,但拒不投降壮烈牺牲。攻破扬州后,清军便顺势渡江,五月二十四日占领南京,福王被俘,弘光政权灭亡。《扬州十日记》一卷,就是记述清军攻破杨州大肆屠城十日的暴行的。作者王秀楚,生平事迹不详,只知他是江都(今江苏扬州)人,史可法的幕僚,《扬州十日记》有道光年间刊刻的《荆驼逸史》本《有明季稗史汇编》本;还有《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本,是根据神州国光社的《中国内乱外患历史丛书》影印的。

本书所记载的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按时间顺序,从顺汉二年的四月二十五日记到五月五日,是他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屠城全过程。书中说到:四月十四日,史可法奔回扬州,固守城池,并发布命令:有一人当之,不累百姓,但终因寡不敌众,扬州城为清兵所破,作者详细记载:“清兵入城”这个消息由远向近,百姓由恐惧而幻想而失望的心理变化过程。

“守城丁纷纷下窜,弃胄抛戈并有碎首折胫者。回视城橹,已一空矣。先是督镇以城狭,炮不得展,城垛设一板。前置城径,后接民居,使有余地得便安置。至是,工未毕,敌兵操弧,先登者白刃乱下,守城民兵互相拥挤,前路逼塞,皆奔所置木板,匍匐板援待及民屋。新板不固,托足即倾,人如落叶死者十八九。其及屋者足踏瓦裂皆作剑战,相击声又如雨雹挟弹轰铿然,四响不绝,屋中人惶然而出,不知所为,而堂室内外,深至寝阁皆守城兵,民缘屋下者,惶惶觅隙潜匿,主人弗能呵止,外厢比屋闭户,人烟屏息。

写出了清兵刚入城时,百姓四散逃命,城中一片混乱的景象,但到这时,清兵的凶恶面貌尚未开始展露,作者对他们还抱有一丝幻想。

于厅后,面城墙。从窗隙外观,见城上兵循南面西,步严整,淋雨亦不少紊,疑为节制之师,心稍定。忽叩门声急,则邻人相约共迎王师,设案焚香示不敢抗。这寥寥数语,真实地刻画出了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面对入侵者的惊恐而又希望苟安的心理,看一个“疑”字,用得多么准确,其实就是盼望。但愿这群明火执仗的强盗能天良发现,疑之后,便“心稍定”了,又有邻人相约出城迎接敌军,以示顺服,多么善良的人们,但看看清军到底是怎么样的:“予复至后窗窥城上,则队伍稍疏,或行或止,俄见有拥妇女杂行其间,服饰皆物欲,予始大骇。

侵略者的凶恶面目已暴露出来了,苟安的愿望破灭了,唯有逃难才是求生的唯一希望,于是作家一家躲到了仲兄家里,那是多么悲惨的一夜啊。

当其时,两兄一弟一嫂一侄又一妇一子二外姨一内弟,同避仲兄家,天渐暮,大兵杀人声已撤门外,因乘屋暂避,雨下尤甚,数人共拥一毡,丝发皆湿透。门外哀痛之声悚耳摄魄。延至夜静,乃敢扳檐,下屋敲火炊食。城中四周火起,近者十余处,远者不计其数,赤光相映如霞电,噼啪声轰耳不绝。隐隐又闻击楚声,哀风凄切,惨不可状。饭熟相顾,惊忧泪下,不能下箸,亦不能设一谋。这一段侧面描写饲灞呕鸱偕彰裾淖镄校灞坏栈倜裾辜司蜕保悄诟鞔ρ鞒珊印?BR>“二妾皆散发露肉,足深入泥中没径。一妾犹抱一女,卒鞭而掷之泥中,旋即驱走。一卒提刀前导,一卒横塑后还。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逸逸。数十人如驱牛羊。稍不前即加捶挞或即杀之。诸妇女长素萦头,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籍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

繁华的扬州城,刹时变成惨切切的人间地狱。清军对老百姓“如驱牛羊”,见人就杀,城内各处积尸如山,连小孩子也不能辜负,“满地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最后,连水塘都因血流成河,而变成了五色塘,这是多么惨烈的一幕啊,作者与他的哥哥、弟弟、伯兄、嫂嫂、侄子及妻子、儿子八人相携逃命、几经离散,最后只剩下他及他妻子、儿子三人,其余皆丧命,这期间,他或躲梁上、床上、路旁、或在死人堆里装僵尸,几次从清军的屠刀下侥幸死里逃生,还亲耳听到兄、弟死于刀下之声,这样惨痛的经历,实在令人泪下:“喘息方定,忽闻隔墙吾弟哀号声,又闻举刀砍击声,凡三击,遂寂然。少间,复闻仲兄哀恳曰:“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取献”。一击复寂然。予时神已离合,心若焚膏,眼枯无泪,肠结欲断,不复自主也。

而怀孕九个月的妻子也历经劫难:“尚惊未定,忽一红衣少年操长刀直抵予所,举锋相向。献以金,复索予妇。妇时孕九月矣,死伏地不起。予始绐之曰:“妇孕多月,昨乘屋跌下,孕因之坏,万不能生,安能起来?”红衣者不信,因启腹视之兼验以先涂之血裤,遂不顾,所掳一小妇,一幼女一小儿,儿呼母索食,卒怒一击,脑碎而死,挟妇与女去。作者妻子以炭涂面,以血染体,总算是逃过了这一次劫逃,而那惨死敌人一击之下的小儿,那“呼母素食”的神态多么天真啊,他万料不到这一呼激怒了惨无人道的敌兵,便失了生命而还有更悲惨的命运在等待着作者的妻子:“遂独以予匿池畔深草中,妇与彭儿里卧其上。有数卒至,为劫击者,再皆少献赂而去。

继一狠卒来,鼠头鹰眼,其状甚恶,欲劫予妇,妇偃蹇,上前语告之。不听,逼使起之。妇旋转于地下,死不肯起卒举刀背乱打,血溅衣裳,表里渍透。先是,妇戒予曰:倘遇不幸,吾必死,勾以夫妇故之哀并累子。故予远躲草中,为不知焉,予亦谓妇将死而恶卒仍不舍,将妇发周数匝于臂,横拖而去,怒叱毒打,由田陌至深巷一箭多地,环曲以出大街,行数步必击数下,突遇众骑,中一个与卒满语数句,遂舍予妇去,始得匍匐而返,大哭一番,身无完肤矣。”这些无恶不作的强盗,连孕妇也不肯放过而一旁的作者,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人被毒打被凌辱,都只能躲在旁边无可奈何!这是何等残忍的经历,与前边隔墙听到自己兄弟被敌人手刃而不能出声的经历,妻子的突然被释,实在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杀戳十日后的扬州城,“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后约计八十万余,其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深入自缢者万与焉。幸而未死者俱焦头烂额,断臂折胫,刀痕遍体,血溃成块,满面如烛泪成行,碎烂鹑衣,腥秽触鼻”。四处逃命的人“再相遇,各泪下不能咋一语。”

“初四日天量,烈日蒸熏,尸气熏人,前后左右处处焚烧,烟结如雾,腥闻数十里,是日,予烧棉及人骨成灰,以疗兄疮垂泪颔之,不能出声。

作者在文章最后发出了这样沉痛的感慨:“所生太平之世享无事之乐,不自省修一味暴殄者阅此,当警惕为耳。”正应了中国那句老话:“宁为太平犬,不作乱世人”啊。

《扬州十日记》篇幅不大,只有七八千字,但却写得很精彩,布局紧张,描写深刻,处处抓住读者的心,引起人们的共鸣,所以有人认为它“无异一部天然的哀情小说”。这是不为过,如书中描写被铁蹄践踏下的人民,眼望大火,家国毁于一旦,作者的叙述刻画中掺和着悲愤的感情:“火势愈炽,墓中乔木烧着,光如电灼,声如山崩,风势怒号,赤日惨淡,为之无光,目前如见无数夜叉鬼驱杀千百地狱人而驱逐之。惊悸之余,时作昏,尽己不知此身之在人世间矣”。

文中两处描写到清兵放火,一次是清军刚入城时,正是一把火烧掉了人们心中尚存的希望。第二次描写是当人们经历了人间地狱盘血与火的浇注,连在幻象中,都仿佛看到夜叉拿刀射杀。

这种直接描写清兵暴行的书籍,自然是清王朝所不能容忍的,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军机处上奏皇帝,请求将其全部销毁,马上就被批准。但是,《扬州十日记》还是流传了下来,它的史料价值是不容忽视的,同样反映扬州十日清军屠城的还有《弘光己酉扬州城守记》一卷、《圣朝殉扬录》三卷等,但本书的价值却是独特的,正如作者所说,“其间皆身所亲历,目所亲睹。”“远处风闻者不载也”应该说是比较真实可信的,尽管有人对它有非议,如旧抄本赵曦明跋曰:“观其误传洗城一段,则尚非洗城也。”但也不得不承认:“惨烈已如此矣!”清朝,民间流传着“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说法。清军入关,蹂躏中原的血泪史,从本书就可以看出,这正是它最大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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