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一部深受读者欢迎的音乐通史,目的不是推倒重写,而是提高它的时代性。看惯前几版的读者,会觉得此书不论外貌或者内容改动甚大,但章次和范围基本未变。书名中加上“西方”一词,说明我们意识到西欧和南北美洲的音乐体系不过是世界文明的诸音乐体系之一。本书范围的又一局限在于只谈“艺术音乐”;而必须承认,“艺术音乐”这一概念本身便十分含糊。通俗音乐、爵士乐以及诸如此类的品种确已有相当高深的技巧,但不能期望本书同等对待西方音乐的这一广大支系(如今已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常规的音乐史教程也未必能等同视之,而本书不过是一本常规音乐史的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