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世基层治理及制度变迁》简介:

🤔 在“官不下县”的传统中国,是什么维护着庞杂的基层秩序?是什么保证着公共品的供给?

⭕ 在这里读懂士绅、宗族、民间组织的运行逻辑,在草根经济的韧性与行政金字塔末梢的运转规律中,寻找近世基层治理的历史延续性

📕 本书亮点

👀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清华大学教授龙登高权威论著!第十八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得主,曾任哈佛燕京学者、剑桥桑坦德学者、耶鲁大学访问教授。听龙老师深入浅出梳理基层治理的制度基因。

👀 北京大学人文讲席教授、中国经济史著名学者李伯重,香港大学香港人文社会研究所所长陈志武联袂推荐!

👀 宏观治理框架与微观经营案例一书全掌握,国家与民间双重视角兼备!有基层自治与国家能力的大格局,也有民间善会义仓供应的微观察。海河工程局如何获得疏浚权利?徽商吴炽甫的茶叶铺面如何经营?均可找到详细答案。

👀 24张民间契约文书高清图片首次披露!近距离赏析从嘉靖二年到宣统元年的田契、山契、分家书,在一手档案资料中,洞悉民间智慧与韧性,揭秘来自基层的最广泛的经济活力。

👀 在这里窥见传统中国民间的自发性和创造力!重新认识农民与商人群体,重塑对中国从传统走向近现代的认知。

📕 名家推荐

从土地产权到基层治理,登高教授新著把握近世民间的智慧与韧性,在反思与澄清历史成说的同时,也为经济史研究提供了研究视野与方法上的启示。本书基于原始民间契约文书等丰富史料,结合国家与民间的双重视角,在历史源流中梳理产权、组织和市场等制度要素的安排,系统性地揭示了近世中国基层治理的特征及其变化。

——北京大学人文讲席教授 李伯重

传统中国的基础秩序到底如何建立和维护?这是至今还理解不透的话题。本书以明清时期基层公共品供给与民间主体治理机制为核心,系统挖掘并论述基层秩序的产权基础、组织安排以及近代变迁,在深化对传统社会认知的同时,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拓展提供宝贵启示,非常值得深读。

——香港大学金融学讲座教授 陈志武

📕 内容简介

在传统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变迁中,基层治理为什么占有重要地位?哪些群体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哪些制度左右着社会资源的控制和动员?

著名经济史学家龙登高教授及学术团队立足原始档案、契约文书,重新审视近世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脉络,考察宗族治理与商业经营、小微公共品供给、公共工程管理、新式教育体系的互动,细致展示了土地产权制度的流转、民间组织对基层的间接治理、士绅群体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全貌,让我们对屡受误读的农民与商人群体有了全新的认识,重塑了我们对中国从传统走向近现代的认知。

《近世基层治理及制度变迁》摘录:

“官不下县” 是指正式的行政机构与官僚体系设置到县级、县以下实行间接管理,通过各种渠道与手段将国家权力延伸至基层社会的情况。“官不下县” 并非“皇权不下县” 或 “国权不下县”,尽管在明清时期,政府已在江南等发达地区的市镇增设了巡检司作 县以下的常设机构以维持水陆治安巡逻,也出现了同知、通判驻镇,或直接委派县丞、主簿管理,但通常属于制度安排上的“权宜之计”,并没有纳人固定的官僚行政体系之中。也就是说,政府对基层的间接管理不是通过行政体系或官僚体系, 而是通过各种⺠间中介主体来实现。所谓的“官督⺠办”,正是民间组织与政府合作的写照。 ⺠间组织之外,市场主体亦大量参与不同层面的公共管理。 牙行、官中、歇家等为商品市场、地权市场提供中介服务的⺠间 主体,非官非吏,杜赞奇谓之“营利性经纪”。它们通过缴纳押金等方式获得政府授权,凭借其信息优势实现政权与基层之间的 上传下达,并接受政府委托,代理完成某些政府职能,如包税商,代政府完成部分賦役的征纳,成为清代县衙与基层社会的一种市场化联结。这种政府依托⺠间主体实现公共管理进而维持大一统政权的模式,构成了传统中国基层治理体制的一大特色。 与基层自治的逻辑相似但表现更为突出的是,中央政府对边疆与少数⺠族地区先后实行羁縻制度、土司制度等。“因其故俗, 治以宽大”,中央政府尽量不干预这些地区的政体、宗教、法律与税收制度,使其在大一统的中央王朝框架之中保持高度自治,类似于本章开篇所说的自治政府,以较低的管制成本维持着统一国家的名分与秩序。

《近世基层治理及制度变迁》目录:

📕 上编 基层秩序与制度体系
第一章 传统士绅与基层治理 / 3
第二章 民间组织与基层秩序 / 28
第三章 地权制度、观念与民间经济 / 55
第四章 基层自治与国家能力 / 80
📕 下编 民间主体的治理机制
第五章 传统宗族治理与茶商经营 / 99
第六章 小微公共品与民间供给机制 / 129
第七章 公共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生成与演进 / 157
第八章 民间公产转型与新式教育体系/ 187
代结语 草根经济与民间秩序/ 221
📕 附编
附一 公共事业的制度创新/ 245
附二 公共品供给的微观主体及其比较/ 282
附三 清华大学藏契约文书图片选录 /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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