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大逻辑)发表于1812-1816年,是黑格尔严格意义上的代表作,其重要性犹在《精神现象学》之上,在精微缜密和艰深晦涩方面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说《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导论和入门之径,那么只有基本掌握了《逻辑学》,才真正能够窥探黑格尔哲学的堂奥。
《逻辑学》(大逻辑)在二十卷本中文版“黑格尔著作集”中的位置是第5、6卷。本书(第5卷)相当于该书上卷,内容为黑格尔临终前修订过的1832年版“存在论”。第6卷相当于该书下卷,内容为未经修订的1813年版“本质论”和1816年版“概念论”。
新译本《逻辑学》延续了译者翻译的《精神现象学》(2013)的风格,忠实准确,流畅通达,最大程度地还原了黑格尔的真实文风和思想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