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自由的本质——哲学的导论》是海德格尔1930年弗莱堡大学夏季学期的讲座,被收入维多里奥·克劳斯特曼出版的《海德格尔全集》第31卷。本书是海德格尔除《康德和形而上学问题》和《物的追问》两部“康德书”,以及前者的“初稿”《对纯粹理性批判的现象学解释》之外,解释康德哲学的又一本力作。 本书开篇就点出书名本身的矛盾,即人的自由之本质的“特殊”,与哲学导论的“普遍”之间表面上的矛盾,将哲学基本问题——存在的意义问题,与人的自由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前者涉及存在者之整体的展现,而后者则关涉到人之此在在时间中的个别化,从而获得自由。 本书写于《存在与时间》之后,其最大的看点在于,海德格尔并不是用他自己的术语来重复讨论存在与时间的问题,而是巧妙地借助并发挥康德对“先验自由”和“实践自由”及其之间关系的讨论,进一步推进了他心目中的哲学基本问题的深度,或者说扩充了其内涵。通过他独特而卓越的解读,一方面使我们从“康德”的角度进一步理解他本人的“存在”与“时间”问题,另一方面,也将对康德哲学的解释推上了全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