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灵魂》分3卷。在第1卷中,亚里士多德探讨了灵魂学说的地位和研究方法以及前人关于灵魂的几种说法,具有相当重要的史料价值。在第2卷前3章中,亚里士多德论述了灵魂的定义,认为灵魂是形式,肉体是质料;灵魂是肉体的动因,是实体;灵魂包括理性、感觉和营养的机能3个部分。
在后9章中,他集中研究了感觉的问题,这是全书的精华所在。在古希腊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最早明确地提出五种感觉。他认为,感觉的对象是个别的、外在的,视觉的对象是颜色;听觉的对象是声音,声音是由于物体的碰撞产生的;味觉是本身有味的事物作用的结果;触觉的对象是元素的性质,即冷热与干湿。他还认为感觉的产生一定要通过某种中介物,如视觉是颜色通过透明体光作用于眼睛产生的;听觉是声音通过水或空气等媒介物传到耳朵,引起耳室内的空气活动产生的。他依据当时的医学、解剖学知识,断言每种感官的结构是同它们的对象相适应的。他确信感觉依赖于感官:眼睛坏了视觉就停止了,耳膜坏了,听觉也就没有了。
他在总结五种感觉的共同点时认为,感觉接受的是事物的形式而不是质料,人的心灵犹如蜡块,感觉则是事物在这个蜡块上留下的印痕。这是古希腊唯物主义感觉论的最高成就,比恩培多克勒的“流溢与孔道”、德谟克利特的“影像说”精密得多。
《论灵魂》第 3卷主要是探讨理性灵魂及理性认识问题。他探索了理性与感觉的区别、思维的作用、理性认识的任务等。这些思想中尽管有不少唯心主义成分,但对后来认识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