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简介:
本书是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专著。全书分九章,对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在不同历史阶段纷繁缭乱的变化,逐一作了细致考证与论述。主要特点是:
1.对历代宰相究竟握有什么权力,提出了与前人完全不同的新看法。历史上频出现的皇帝、宰相、秘书咨询官员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就制度言,全可通过这一新看法得到解释。
2.不同意长期以来流行的宰相制度变化发展主要出于君相权力之争说。
3.详细探讨秘书咨询官员的职掌、任务,特别是其出现、演变的历史背景。
4.将政治制度与宫廷内外的建筑布局联系起来分析,这是一个前人很少留意的新视角。本书对整个两千年政治制度的研究,也具有启发性。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摘录:
最后,根据以上九章的考证与论述,试提出如下简短结论。 一、宰相是两汉魏晋南北朝封建统治机器中,重要性仅次于君主的一个环节。一般说,它由君主精选,由统治经验丰富的大臣组成。如果要和现代政治制度相比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君主大体类似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宰相大体类似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君主握有对一切政务的最后决定权和否决权,但一般不直接统领百官,处理政务;宰相负责直接统领百官,处理政务,然而原则上只能“助理万机”,并无最后决定权和否决权。没有君主,便无法统一封建统治阶级不同集团、派别的行动,便不能建立政权,形成国家;而没有宰相,一般说,统治机器便很难有效地运转。这是由战国以后君位虽仍然世袭,无法选择,然经过变法,相位可以选贤举能,好中挑好,这一基本情况决定的。 二、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宰相,拥有议政权和监督百官执行权。“入则参对而议政事,出则监察而董是非。”这是宰相之所以能完成“助理万机”任务,起到“股肱”作用的基本保证。在两汉只有“三公”,在魏晋南北朝只有尚书台(省)长官,在法律、制度上拥有这两项权力,并且大多数情况下实际上也握有这两项权力,所以应该认定它们是宰相。把东汉整个一代的三公说成是“备员”,把魏晋南北朝的宰相视为“无有常官”,是没有根据的。 可是另一方面,由于当时实行的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毕竟是君主专制制度,宰相的上述两项权力,虽有法律、具体制度的规定,却没有办法保证君主一定遵守这些规定。也就是说,在原则上不能排除宰相权力随时遭到君权限制、侵夺、取代的可能性。历史事实也是为了统治 需要,有些爱揽权的君主“任心而行”,“政自己出”。不但限制基至暂时剥夺宰相的议政权,某些时候还“真如一吏”,“代有司(宰相)行事”,致使“三公顿为虚器”,即由君主直接处理政务,剥夺了宰相的某些监督百官执行之权。从这一方面观察,又应承认,当时宰相和现代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相比,差距颇远。在这种场合,实际上君...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目录: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两汉的三公(上)
第三章 两汉的三公(下)
第四章 西汉的中朝官与尚书
第五章 东汉的尚书
第六章 魏晋的三公、尚书
第七章 南北朝的三公、尚书
第八章 两汉魏晋南北朝的门下
第九章 两汉魏晋南北朝的中书
简短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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