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科学”,这一涂尔干社会学的别称,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社会学在建立自身的过程中力求回应的原初问题。然而,在移植模仿和学科分化的过程中,这一基本问题却变得晦暗不明、为人所遗忘。因此,今天要把握这门学科的基本问题及其界限,我们就必须把它放到它曾经努力挣脱的伦理学和政治哲学传统中,并把它看作是对上述传统的一种回应、乃至评注。从这些回应和争执中,我们将有可能再次激活社会学对于现代社会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之上有所推进。这原本是、也应该继续是社会学的目标。
本书分为两个部分。在“道德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这部分中,作者分别从社会法则和社会功能这两个角度考察了社会学对此前的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的继承和批判,并借此去逼近它的理论预设。无论是涂尔干试图把握的不同于个体心理法则的社会法则,还是不同于哲学伦理学的人性论规范基础的社会功能,最终都要求他预设一个不同于个体的、自成一类的、有着自己的需要、思维和行动方式的“社会”。
在“道德科学的内在展开:从风俗到道德理想”这部分中,作者试图分析涂尔干社会学的内在发展脉络,他如何因为早期社会形态学和道德统计学在研究道德事实上存在的困难,而在后期逐渐转向宗教人类学和集体表象理论。与此同时,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也从风俗转向了理想化的道德。最后,作者还梳理和讨论了中国早期民族学、人类学和社会学对涂尔干理论的接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