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時期,朝野人士對於遼、金、蒙古三個民族的性質和優勢有不同程度的認識,提出的外交政策,大致分為主和派和主戰派。主和的極致是石敬瑭所謂「屈辱」的外交,對遼稱臣納貢,並且認遼太宗耶律德光為父。主戰的極致是宋太宗和南宋韓佗胄的北伐。這樣的二分法也許過於簡單,如果深入一層觀察,兩宋對遼、金、蒙古的政策,其實可以說是「和、戰、守」三策交互的彈性運用,而基本目的是維持與強大外夷的和平相處而非征服。
宋代為維持和平而採取彈性外交,與敵國舉行無數次的談判,訂立自古以來最多的條約,規範國際外交禮儀,交換諸多使節,並在邊界實行榷場貿易。這段空前的歷史演變值得我們注意和探討。
另外,宋人賦詩數量大,包含範圍從國家大政到家庭瑣事,常以詩歌代替書信或論說。《宋代外交史》中的敘事常引用詩歌輔助,也說明了當時人對世事的看法與感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