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正之供》简介:

【内容简介】

田赋是清朝的“维正之供”,关系国计民生甚巨:它长期占国家财政收入的70%以上,也是民众最主要的赋税负担。田赋联系着皇帝、官僚、绅衿与小民,以其为切入点,可以观察到国家、社会的运转方式及其相互关系。

清朝以“永不加赋”为祖训,雍乾之际“耗羡归公”后,田赋正额的规模相对固定 。在中央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下,地方官吏从田赋等税收中建立起额外收支体系,以应对18世纪中期以降日益显著的额定经费缺口。咸同年间的一系列财政合理化改革,也未能改变这一基本结构。田赋制度运作中的两重性(额定、额外收支并存),与高度中央集权之下的分散性(表现为“包征包解”模式),成为清代财政管理之常态,对于当日之吏治民生与国家治理产生重要而深远之影响。

本书依据大量的清代档案、政书、文集与方志,贯通“古代”与“近代”,结合制度、人物与史事,对清代田赋制度、政府财政与国家治理问题进行坚实的讨论。

【推荐语】

《维正之供》一书的最大贡献,不在于推翻前人成说,发为翻案之论,而在于在前人研究业绩基础上,以多维、平衡、缜密的思路,爬梳丰富史料,既旁征博引,亦复细针密线,解读论析,微观宏观兼顾,推陈出新,发前人未发之覆,为这一重要研究领域添补一更为完整全面而周延的解释。

————何汉威(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维正之供》摘录:

既有研究已经指出,对粮户(特别是乡居小户)而言,自封投柜的首要缺陷在于完纳成本过高。②乡居小户为零星钱粮进城投纳,不仅“旷时废约”,且“饮食川资”所费甚多,更不必说还需面对胥吏的刁难讹索。因此,他们情愿多出“利息”,交人代完,“惟以不到县门为幸”。需要补充的是,投柜成本之高不仅不便于小户完粮,也导致州县设柜征收的低效。如光绪二十五年(1899),湖北监利知县罗迪楚便以“全用自封投柜”为催科不善之由,称若“徒务投柜美名而全用之”,病民实甚,“往往正供有限”,而完纳所费“多过廿倍”,甚有往返数次不能了结者,“钱粮不完,多由于是”③

《维正之供》目录:

绪 论
一、清代的田赋
二、田赋制度与财政结构
三、本研究的侧重
四、基本思路与史料利用
第一章 陋规、摊捐与19世纪初期的地方财政——以嘉庆二十五年清查陋规一事为线索
一、陋规
二、摊捐
三、陋规背后:财政结构与吏治
四、清查陋规所见之财政理念
五、小结
第二章 尹继善的“漕耗归公”与18世纪江苏漕务
一、雍正七年尹继善的漕务改革
二、改革之后:18世纪后半期的江南漕务
三、嘉庆初年清厘漕弊之尝试
四、小结
第三章 清代漕粮河运的解体:嘉道年间江南漕弊之探析
一、帮费问题
二、大小户问题
三、漕粮盈余与亏空
四、小结
第四章 仓储与漕务:道咸之际漕粮海运的展开
一、道光末年的河海并运
二、咸丰年间漕粮海运的再启与中止
三、漕粮海运下的督抚、州县与民众
四、小结
第五章 清代的地丁银制度——以19世纪中期湖北各州县收支结构为中心
一、收入:地丁征价及相关问题
二、支出:地丁盈余的分配
三、小结
第六章 改折与海运:胡林翼改革与19世纪后半期的湖北漕务
一、咸丰七年胡林翼的漕务新章
二、清厘粮亩:革除征收积弊
三、同光年间的漕粮折征与采买海运
四、小结
第七章 第二次耗羡归公:同治年间江苏的钱漕改章
一、钱漕收支章程的重订
二、同光年间的钱漕征价与征收
三、重建征收制度的尝试
四、小结
第八章 江南重赋的终结:同治初年江苏减赋新探
一、同治二年减赋之酝酿与初奏
二、同治四年减赋定案
三、减赋之后:同光年间的漕粮征解
四、小结
第九章 光宣之际的平余提解与钱漕加捐
一、甲午至庚子间的钱漕减征与提解平余
二、庚子至清末的钱漕规复、加捐与提解平余
三、从银贱钱贵到银贵钱贱:州县的财政困境
四、小结
第十章 自封投柜与书差包征:清代中后期的田赋征收
一、自封投柜与包揽
二、书差与田赋征收
三、书差包征成立之结构
四、太阿倒持:书差包征与财政管理
结语
一、额外财政与“包征包解”
二、漕务变革:从贡赋逻辑到市场逻辑
三、清季改正田赋之困局
征引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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