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鬼使神差地迁居到这个城市来的。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极具诱惑力(似乎还有点虚幻的神秘)的繁华的大都市。要不然怎么连我这样一个素来喜欢清净况且上了年纪的人,竟也会和众人一样趋之若鹜呢?想来真有些不可思议。由于性格上的原因,我至今仍孤身一人。这也好,四处漂泊,无牵无挂。我漂过许多城市,却一直没能找到自己中意的地方。就说眼下,由于种种原因我还没弄清楚这个城市的名字,因此为了叙述上的方便,我就姑且把它称作A市吧。不过话说回来,我到底还是有些秉性难移,刚来的时候(其实也就在一个月前)出于闹中取静的想法(当然不排除还有一种谨慎观望的的态度),我在市郊城乡结合部的地方租了一间农舍住了下来。要说眼下我也只能算A市的一个边缘人。
我的房东是一位瞎老头儿。他面色黧黑,身材瘦小、干瘪,穿一套黑色的如今早已绝迹的那种土布衣服,脏兮兮的,身边还跟随着一条精瘦邋遢的黑狗。由于他是我来到这里第一个打交道的人,因此我还是愿意来把他形容一下。这时,我瞥见他耷拉着头怀里抱着那条黑狗正坐在墙根边一动不动地晒着太阳。看上去简直就像一块黑色的石头。我想借用博尔赫斯先生的一段话来形容他当下的状态是再适合不过了:“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那天交租房的时候,我跟他说这房租我一年一交,于是我拿出一年的房租钱递给他。不料他却连连摆手说,不用不用,你住一天交一天得了。以前我没少跟各类房东打交道,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房东,我不懂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他说这地方马上就要拆迁了,你住一天算一天,过不多久这里就属于城区了。他忽然叹了口气,接着又说,原先这里离城里有百十里地,这才几日?眼瞅着就扩张到咱这家门口了。我回身朝城区望了望,A市依然是一幅虚幻的剪影,可是每次又总会勾起我对它探寻的欲望。于是我就跟他打听起这个城市的名称。没想到他居然说没有名字。这怎么可能呢?看我急了,他便用手里的拐杖在地上敲了敲,说这个城市根本就不存在。于是我直愣愣地盯了他好一阵,疑惑这老头儿恐怕精神上有病。可是当我向他打听他的家人的情况时,他却说的有条有理。他说十多年前他的老伴就带着一帮儿女进了A市,近年来一个个都发达了,有滋有味地过上了城里人的幸福生活。
“他们常回来看您吗?”我问。
“不,他们是乐不思蜀了。”老头说,“他们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简直太不像话了!”我愤愤地说,“他们怎么能只顾过自己的幸福生活呢?”
“可是没用,”老头说,“他们受这个城市里风气的的影响,都在亲戚里面开了亲。唉……”。
这是怎么回事?我怔了怔,觉得越发不可思议。难道A市竟有这样的情形?我想如果要真是这样的话,那老头孙辈们眼下的情况便可想而知了。
“我想进城去看看。”我对老头儿说。
“你最好还是别去,”老头儿说,“去了你会后悔的。”
我说自己既然是冲着这个城市来的,况且眼下都已经住在这个城市的边缘了,不进去看看那才叫后悔呢。
“既然是这样,”老头儿用拐杖指了指前方,似乎不像个盲人,“前面马路边就有一个公共汽车站,每天都有班车来接进城的人,你在那儿坐车可以直达市中心。挺方便的。”他好像很是熟悉,接着又说:“不过如果你要是还想回来的话,你顶多只能在那里呆三天。”
“为什么?”我满腹狐疑地盯着他。
“你不用问,去了就知道了。”他说着用手里的拐杖在地上连敲了三下,“记住三天,顶多呆三天。”
第二天一早我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就挤上了那趟班车。车上已人满为患,我被夹在人堆里,不能动弹,车子开动以后,才略觉得松活了一点。贴在我身边的一位妇女说,这班车每天要开八趟,趟趟都是这样的。我想这座城市的魅力可真大啊。我就这样在车上足足站了一个多钟头,后来终于在市中心的一个站点下了车。
一下车我就感到有些头晕眼花,街上的人熙熙攘攘,眼前景物一片花花绿绿,好像都拖着重影。我定了定神,想去找个小吃店先弄点东西垫垫肚子。可是走到人行道边上的时候,我忽然愣住了。只见人行道的边上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地坐了长长的一大排人,抬眼一看,好家伙,一排人足有百十来米长。他们人人手里都捧着一本小人书,低着头,聚精会神,个个看得有滋有味……这是怎么回事?我真有点搞不懂,不禁暗自发笑。看来我只能从他们面前绕过去才能踏上人行道。没想到我一脚刚踏上人行道,书摊的老板却一把把我抓住,硬是叫我看他的小人书。我说这玩意是我小时候看的,眼下都一把年纪了……他说这是卡通小人书你看过吗?我说都一样,还是小孩子的玩意……
“小孩子的玩意?”他立刻严肃地纠正了我的说法,“你刚才的话幸亏没叫他们听见,”他朝那些看书的人觑了一眼,“不然准有你好看的。”
“那又能怎样?”我说。
“别嘴硬了,你是刚进城的吧?”
我说是的。他说日子呆长了,你也会跟他们一样坐在这里津津有味地看这样的小人书的。“是吗?”我笑了笑,不信会有这样的事。可他却不容分说地把一本小人书塞到了我的手里。我说我还没吃早饭……。他说吃什么早饭,这个城里的人从来就不吃早饭,“留着肚子等中午好好大吃大喝一顿,只要你在这里呆上几天,保证你就不想走了。不信你就试试。”我不想再听他说废话,于是扔给他一块钱,然后就无奈地跟那些人坐在了一块。我心不在焉地翻着手里的小人书,不一会儿我就把那本小人书翻完了;至于小人书里都有些啥,我却一点印象也没有。这时我瞥见那个老板又忙活到另一头去了,于是我悄悄扔下手里的小人书,猫着腰赶紧溜掉了。
我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漫无目的地瞎逛着。不过要说漫无目的似乎又不大准确,因为在进城之前我就对A市心存疑惑,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城市呢?
要我说这个城市看上去特别显眼之处,就在于它所有的高大建筑上都饰有老虎的图案,且栩栩如生,呼之欲出。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老虎正是这个城市的图腾。我想也许在他们看来这个城市即便没有名字似乎也无关紧要。不过想想总还觉得有点别扭,一座城市怎么可以没有名字呢?要我说倒不如干脆就叫它“虎城”罢了;然而这不是我说了算。瞧,这眼前的一派气象、阵势,无疑这是一个正在蓬勃发展,蒸蒸日上的新兴城市;人有人行道,车有车行道。红绿灯亮来闪去,看起来秩序井然,挺时尚也蛮和谐的。真的,你只要身临其境就会有这样的感觉。街上的行人虽然来去匆匆,却个个都弄得衣冠楚楚,头光脸净。不过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许多人看上去又好像是无所用心无忧无虑,完全是一种自得其乐的样子。这又让我有些疑惑,可他们的神态(这是我特别留意的)却又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异常。我想这或许就是他们的一种活法吧。何必强求呢?看来我那房东老头的话是不大可信的。只是他们为什么都喜欢看小人书呢?难道是返老还童的现象?抑或像房东老头所说那样,由于近亲结婚造成的智力低下?这,一下子又不好说了。
不知不觉就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了。这时我忽然发现,那些大大小小的酒店餐馆顿时门庭若市,一片火爆。我一连试了好几家都没能挤进去,后来好不容易才在一条僻静的巷子里找到了一家餐馆。谁知走进去一看依然是闹哄哄的,座无虚席。我只好又退了出来,想看看其他餐馆还有没有空闲。这时我忽然感觉有人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一转身,被吓了一跳:只见一位服务小姐站在我面前,她的脖子上箍着的一条花纹斑斑正吐着信子的大蛇……我不由地倒退了几步,她却对我嫣然一笑,说,先生这时候您还去哪儿?您就在这里将就一下吧,现在随便哪家馆子都是客满的。不信您就去试试。这时已经有服务员在餐馆的门边支起了临时桌椅。我说那好吧,我就在这里了。 “那就委屈您了。”她请我坐下,随即把菜单递到我手里。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个蛇餐馆。她说这里除了老虎,无论什么飞禽走兽,水族鳞甲,山珍海味,应有尽有,而且无论生吞活剥,烹炸蒸煮,花样翻新……正说得眉飞色舞,只见一个男服务生站在了桌边,这当儿,我忽然听到一种奇异的声音,不禁抬头一看,原来那个男服务生的肩上坐着一只小猴子,小家伙正神头鬼脸,嬉戏作耍,模样十分可人。蓦地它朝我忽闪起一双骨溜溜的眼睛,接着又向我伸出一只毛茸茸的小手,嘴里叽里咕噜地不知说些什么。“先生,这小东西是在向您问好呢。”男服务生连忙解释道。我立马站起身来,一把握住那只毛茸茸的小手,也向它问了好。我觉得挺新奇,也很温馨。这里的人真会做生意,我想。正要坐下来,这时,那小家伙又倏地在我的头发上挠了一把,但随即就遭到男服务生的喝斥。它却向我做了个鬼脸,好像把一个什么东西撂进了嘴里。“你这个调皮捣蛋的小家伙!”我笑着嗔道,心想也许它在我的头上捉到了一个虱子吧。“还不老实!作死!”男服务生又喝斥道。“这小家伙挺好玩的。”我说。“先生,想不想尝个鲜?”他说。“尝什么鲜?”我问。于是,他呼啦一下就把坐在肩上玩耍的小猴撸了下来。没想到小家伙一落地,神态陡然就变了,对我又是作揖又是磕头。
“它这是干什么?”我一时懵了。
“先生,别理它,鬼精灵!”男服务生说完,哈哈大笑。
蓦地,只见小家伙呼地一下又扑到我身上,用一双乞求哀怜的眼睛瞅着我……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禁嚷了起来。
男服务生敛住了笑,一边拍着小家伙的脑袋,一边说:“先生,猴脑,猴脑,先生……”
“住口!”我明白了,突然大声吼了起来。这时,我瞥见小家伙那红兮兮的眼睛里竟蓄满了泪水。忽然它的身子好像痉挛了一下,于是一颗一颗的泪珠子潸潸地滚落下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脱身的。我一直疯狂地朝巷子口冲去,只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阵排山倒海似大笑声,仿佛整个巷子里的人都跑出来了,那笑声似乎形成一股股强大的气流,把我搡得一路趔趔趄趄……
我觉得自己已经饿得实在不行了。于是不管不顾地又一头闯进了街边的一家餐馆。这回算我走运,一个顾客刚吃完正好起身,我呼啦一下就扎到他的座位上了。可是还没坐定,就恍惚又听见那位小姐的声音,我心里咯噔一下,以为自己还在原来的那家餐馆里。我慌忙抬头一看,眼前这位小姐的脖子上并没有箍着蛇,心里头这才平静了一些。只是我很快就发现这位身着旗袍的小姐的服饰上竟全是蛇的图案。“先生,我们这是全市最著名的一家蛇餐馆。”小姐说,似乎要打消我的疑虑,接着又用手朝头顶上一指:“您瞧!”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抬头一望,天啦!天花上搭得像个豆棚架,架上缠绕着的、有的像丝瓜条一样垂吊着的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蛇类。“我们是专门经营蛇餐的。”小姐说,“请问先生……”“随便随便……”我心烦意乱地朝小姐挥挥手。我想这里的确不是久留之地,老房东还说不让我超过三天,可眼下我一时半刻都不想再呆下去了,等填饱了肚子,还是趁早一走了之。我正要向坐在我对面的一位老者打听下午有没有出城的车子,一大碗蛇羹就上来了。我顾不上许多了,端起碗一口气呼呼啦啦就把一大碗蛇羹喝得精光,接着又一连喝了两大碗,却仍然意犹未尽。我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准备再来一碗。这时坐在我对面的那位老者用勺子敲了敲他的碗,对我说你是刚从外地来的吧。我点了点头。他又说:你要是还想回去就别再喝了。“为什么?”我说。老者笑了笑,然后起身就走了。我愣愣地盯着面前的那只大碗,疑惑这蛇羹里怕是有什么猫腻。想想似乎觉得是有些不对劲,难怪我怎么越喝越想喝呢。这时我抬头觑了一眼头顶上的那些蛇们,而奇怪的是我忽然觉得它们怎么一下子变得并不那么可怖了,于是我不禁又向它们瞅了瞅,心里似乎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结账时,吧台上的那把老式算盘忽然又吸引了我的目光。那算盘呈暗红色,浮动着幽幽的光泽,显得古色古香,在这样一个灯红酒绿的场合,它仿佛就像一本历史悠久的典籍,抑或更像一件刚刚拂去尘埃的文物。现在还用这样的老古董?我觉得有点好奇,正想伸手去抚摸一下,不料那个正在为我结帐的小姐倏地白了我一眼。我不好意思地向她点了点头,于是她随即又向我投来粲然一笑。接着她就用纤细的手指在那把算盘上拨拉了一阵,然后又像孩子一般天真地掰了掰手指头,这才把该找的钱递给了我。真有意思。快出门的时候,我不由地又回头瞅了那小姐一眼,正巧和她的目光相遇,她旋即浪漫地向我打了个飞吻。
不知怎的,出了蛇餐馆,我忽然觉得浑身充满了惬意,大有如沐春风的感觉,而往日的那些所谓的思想、烦恼和忧愁,仿佛都渐渐被那飘忽不定的烟云和雾岚所笼罩,变得影影绰绰,似有似无了。
正走着,我忽然看见一个店面前排起了一条长长的队伍,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买一种叫“青春宝”的东西。据说能让人青春永驻,长生不老。好家伙,我赶紧跑上去排了个队。这时,站在我前面的一位姑娘回过身来,问我买“青春宝”是自己吃还是送子女的。我说是替我自己买的。那姑娘笑了笑说,老先生您弄错了。是吗?我傻乎乎地朝她笑了笑。她说您先得返老还童,然后再来买“青春宝”。我问她哪里能买到返老还童的药。她用手一指,说不远,就在前面。于是我就顺着她手指的方向一路奔跑而去。奇怪的是我居然不喘不吁,越跑越带劲儿,仿佛体内已经注入了青春宝。很快我就看见了一家店面前排着的一条长队,攒动的人头恰似一条银白色的飘带。跑到跟前,抬头便看见一个广告牌上用儿童体书写的稚拙的三个大字:“娃娃乐”。“长生不老药?”我犹疑了一下,瞅了瞅这些排队的老人们,他们个个都带着眼镜低着头在看那种卡通小人书。这时,一位白发老者忽然摘下眼镜抬起头告诉我,娃娃乐其实就是我要买的那种长生不老药。我不放心,问他这药有没有假。你还怀疑有假。只见他脸上立刻掠过一丝不快,你说眼下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真的也是假的假的也是真的,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只要你相信它,真的就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人一思想上帝就会发笑,想那么多干嘛呢?烦神不经老……我被他弄得一时竟无话可说,觉得这还是自己潜意识里的一些东西在作怪。他说这种药相当紧俏,一直供不应求,因此市内几家定点销售的店铺,每天限额只发出一百个号。他们排队就是等着领号的。他说如果我对这药没什么怀疑,就明天早点来排队。真是不巧,因为到他正好排到一百号了。老者说完嘿嘿一笑,然后又戴上眼镜埋头继续看他的小人书。
我虽然觉得有点遗憾,但不知怎的心里头竟美滋滋的。我哼着小曲,快乐地徜徉在繁华的大街上,见人还时不时地乐呵呵地打个招呼。人家也友好地跟我招呼着,并不觉得有什么生分。看来他们好像并不排斥我这个外来人。我忽然为自己对那个向我推荐猴脑的服务员的粗暴态度而感到有些后悔,打算有机会一定要向他当面道个歉。我甚至想去走访一下我那老房东的儿孙们,我想亲眼看一看他们当下的幸福生活。但遗憾的是我不知道他们的住址。
接着我又逛了一会儿,不觉天色已晚,暮色四合,倏忽一片华灯璀璨,令人眩目。各种建筑物上老虎的图腾都用五颜六色的霓虹灯装饰着,显得更加色彩斑斓,好像比白日里见到的图腾又多了一种玄乎。这时,那幽蓝色的天幕上忽然接连不断地绽放出一朵朵五彩缤纷的礼花。我想这也许是赶上什么节日了吧。可是后来听人说并不是什么节日,只是习惯,天天如此。看来A市肯定还有许多其它的习惯,遗憾的是我只有三天的时间,而今天一天的时间已经让我消费得差不多了。我知道三天时间走马观花,是不可能了解一个城市的。而一座城市就是一种文明的象征,它既是历史的积淀,又是对未来的展望……我想也许只有成为其一分子,融入其中,才能对它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解读。然而我又隐约地感觉到,如果我一旦成为其中的一分子,说不定又被同化,那样我还能解读这个城市吗?可我马上又意识到,我对这个城市来说,充其量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管那么多干嘛?眼下我得先找个宾馆,今晚我就住在这座美丽的城市里了。说到这里细心的读者也许会以为接下来我就要开始堕落了,就连我自己也似乎忽然明白了那房东老头为什么一再叮嘱我在A市只能呆三天。其实不然,开始我就说过,我是一个四处漂泊者,因此要堕落早就堕落了,怎么也熬不到今天。不过我迫不及待地要说的一件事,是接下来我在A市的一次艳遇。这是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艳遇。我在下榻的宾馆里遇到了雅莲。
我躺在床上就计划好了:明天上午去排队买娃娃乐,下午去买青春宝。在后天离开A市之前,我务必将这两样东西买到手。可是没想到第二天我一觉竟睡到了吃午饭的时候,要不是服务员来叫,这一天很可能就全都泡汤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睡得这么死,连梦都没有做一个。我一边埋怨自己一边草草洗漱完毕,然后就匆匆去餐厅吃午饭。
餐厅里人哄哄的,已是满座。服务员让我稍等一会儿,我说不行我还有事。于是我要了一份饭菜,就站在那里呼呼啦啦地吃了起来。正吃着,忽然从餐厅的右角传来一声女子的尖叫。我抬头一看,原来是两个男子在拉扯一位年轻的姑娘。这时我发现餐厅里的人居然全都若无其事,依然喝着酒吃着饭,好像什么也没发生。当那姑娘发出第三声尖叫时,我再也忍不住了,扔下手里的饭盘,怒气冲冲地跑了过去。“住手!”我大喝一声。一个男子住了手,然后他一边捋着袖子,一边朝我走过来:“怎么,想找事?”另一个男子随即也跑过来了,“想找事?”一把匕首就亮在了我面前,“你问问它可同意?”
“你想干什么?”我顺手就从身边的餐桌上抓起一个啤酒瓶,对着桌沿啪地一下就磕掉了半截。我觉得自己手里的破玻璃瓶子一点都不逊于他那把亮晃晃的匕首。对峙了一会儿,先上来的那个男子在一旁说:“这样多没劲,还是来点真格的。”“随便,我奉陪!”我说,这时我觉得有人在我身后扯了扯我的衣服,我知道是那位姑娘。“那好,”那男子接着说,“既然你老哥想演一出英雄救美,那你只要先在自己身上来点真格的,我们就服了你。”我立刻就明白了,于是我二话没说,就将那锋利的玻璃瓶猛地向自己的手臂上扎去。血一下子就汩汩地冒出来了。那姑娘惊叫一声扑上来一把捂住我的伤口。我挡开她朝那两个男子举起血淋淋的手臂,“你们还想干什么?”
“好,这小娘子归你了。”两个家伙倒也干脆,转身就走了。餐厅里的食客并没有顾及这边的热闹,依然在吃着喝着。姑娘用一条红丝巾替我扎好伤口,然后挽着我的手和我一道走出宾馆。出了宾馆的大门,姑娘对我说她叫雅莲,也住在这个宾馆里,现在她要出去有点事。她把她住的房间号告诉了我,让我晚上来找她。我这才发现雅莲长的亭亭玉立,楚楚动人。我不禁暗自惊叹,似乎又有点自惭形秽。
我茫然地走在大街上,居然一时不知该去何处。待心情渐渐平静下来,我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将下午这段时间尽快打发掉。我明明知道今天的时间对我来说已经是十分紧张,而眼下的我又显得无所事事,甚至觉得有些无聊,仿佛一切都不在话下了。我忽然感觉到我的心理上发生了变化,仿佛一条欢快的溪流一下撞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上又陡然转向,跌入了一条幽深的峡谷。我想避开这繁华喧闹的街市,找个僻静的地方独自呆一会儿。走着走着便拐进了一条小街,一打听,小街的尽头就是一个公园,于是我径直向里走去。
虽然是小街却并不显得僻静。街两边全是一间挨一间的棋排室,哗哗地麻将声此起彼伏……正走着,忽然间只见眼前伸出一只手,一把将我拽了过去。“这是干吗?”我还没喊出声来,就已经被摁在了牌桌前。我被弄得一时不知所措,定了定神,才发现那些人好象对我并无恶意,大不了想赢我兜里的几个钱而已。“好!”我瞥一眼手臂上缠着的那条红头巾,心头陡然荡出一股豪气,“玩就玩!谁怕谁?”其实我根本就不会玩,自然很快就输得一塌糊涂,我怀疑这帮人可能是做了手脚,可我并不在意。只当为这段时间付出的一笔花消而已。但没想到不大一会儿我竟把兜里的钱输了个精光。然而奇怪的是我不但没有后悔反而感觉到浑身充满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欣快。说实话要不是当着那帮人的面,我甚至会扯着嗓子大喊几声。蓦地我的身体象触电似的竟不由自主地抖擞了一下。接着我居然象个满载而归的大赢家一样朝那帮人挥挥手,忍不住发出一阵鄙夷的大笑,然后扬长而去。可是一出门我立刻就怔住了。我怎么也没想到,雅莲就站在门口。她朝我粲然一笑,欢快地挽起我的手,然后我们一道便朝小街的尽头走去,我随着她那轻盈的脚步欣快地走着,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就要飘起来了……
“你没想到我会在那种地方吧。”我说,心里似乎有些忐忑。这时,我和雅莲已经并排坐在了公园的一个亭子里。她忽然咯咯地笑了起来,那银铃般的笑声听起来竟是那样的悦耳醉人。我忽然觉得我爱上她了,其实我心里清楚,这种爱从我们一道走出宾馆的那一刻便开始萌生了。我伸出一只手臂把她轻轻地搂到怀里,虽然我现在已是不名一文,但我觉得这丝毫也不影响我对她的爱。我想这也许是上帝的安排吧。
天不知什么时候黑下来的,可我们都没有起身的意思。她问我来了几天了,我说是昨天才来的。她又问我晚上做不做梦,我说我以前每晚都要做梦的,我喜欢做梦,可是昨晚不但没做梦而且一觉就糊里糊涂地睡到今天中午还不晓得醒呢。她笑了笑,说,这是一个无梦的城市,在这里别指望会做什么梦。我觉得她的话我有些听不明白。接着我们又谈起了诗,她问我喜欢哪位诗人,我说喜欢里尔克,她说她也喜欢,而更喜欢布莱克。于是她就朗诵起那首《爱情之秘》:
切莫告诉你的爱情,
爱情是永远不可以告诉的,
因为她象微风一样,
不作声不作气地吹着。
……
诗朗诵完了,我们谁都没有作声,只是抬头眺望着远处夜幕上的星星,体验着爱情的无言之美。后来她忽然站起身来说我该走了。我愣了愣。她说她今夜就离开这个城市,马上去火车站乘十一点钟的火车。我说天太晚了,劝她住一宿明天再走。“住一宿?”她说,“住哪里?”我又愣住了。她说这个城市根本就不存在。我心里咯噔一下,她怎么和我那个老房东说一样的话呢?我说要送送她,她说她喜欢独来独往,自由自在,因为受不了刻意和强调。
雅莲终于无可挽留地走了。
那一夜,我躺在宾馆的床上辗转反侧,彻夜难眠。我觉得雅莲绝非寻常女子,她冰清玉洁,却又难以捉摸,如行云流水,又神秘莫测。我觉得我这一生能有一次这样的艳遇已经是我的造化了……这样想着便不知不觉地睡去。我满以为今晚一定会做个好梦,可是当我睁开眼,天已经大亮,和昨晚一样又是一夜无梦。这时我忽然觉得四周竟阒无声息,一片寂静,死一般的寂静。往日的喧哗好象在一夜之间便消失了。更令人吃惊的是我发现天花板上居然长满了荒草。我猛地从床上坐起来一看,岂只是天花板,墙壁、窗子上……全都长满了荒草,白茅草、刺蒺藜、狗尾巴草、野藤蔓……而我竟睡在这荒草丛里。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这怎么可能呢?我不禁有些惊慌失措了,赶紧爬起身来,推开窗子朝街面上一望:到处都是萋萋荒草,满目萧然……我怀疑自己这会不会是在做梦呢。如果是梦那么我现在就在梦境里了。这倒没什么,可是……算了,姑且就当是梦吧。既然是梦,我何不将这梦做到底去看个究竟呢。这样一想我又平静下来。于是我立刻穿好衣服,拨开齐腰深的荒草,向门外趟去……好不容易才下了楼,大厅里也全都充斥着荒草,那个服务台看上去简直就像一座坟茔。忽然几只蝙蝠扑棱棱地朝大门外飞去,吓得我赶紧把头缩了一下。我想这梦魇该结束了吧。
一阵乌鸦的叫声从A市的上空掠过……
这时,我站在街心的乱草丛里,被一种无边的荒凉包围着;我似乎闻到一股坟墓的味道,我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怖,我要立刻结束这个不可思议的梦魇,赶紧走出这个恐怖的梦境。因为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簌簌地发抖,我后悔没听老房东的话,我压根就不该来的。可眼下一切都晚了。我不知道该怎样才能结束这场可怕的梦魇……
“这是一个无梦的城市……”
我忽然想起了雅莲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