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我应该非常感激这座城市才对。
毕竟,是她,安放了我那几年的青春。
要么回忆,要么缅怀,要么歌颂。
泪流满面的回忆。
深情款款的缅怀。
慷慨激昂的歌颂。
如果非要找一种载体,那只能是酒。
即便沉醉不知归路,也都不为过。
狼藉满地,东倒西歪的酒瓶。
以及东倒西歪的人。
泪流满面的人。
无话不说的人。
或者,相对无言紧紧拥抱的人。
最不该的就是忘记。
可是我总是偏偏想要奋力忘记她。
背信弃义吗?
数典忘祖吗?
或者更为直接一点说,白眼狼吗?
城市是最无辜的。
她就在那里,灯火通明。
就如浩瀚的海洋,落了一滴雨水。
就如浩瀚的沙漠,丢了一粒细沙。
沙漠和海洋,都不会在乎。
水泥与钢筋经过淬炼,已经凉了。
有温度的是灯火。
还有人心。
一个人的心。
要么是有一处心仪已久的风景在那里诱惑。
要么有一盏灯在为那个旅人温润的点亮。
要么有一碗热气腾腾的开水在杯里。
恰好的凉着。
刚好入口。
我不想到这座城。
从来都不想。
因为这座城空了。
我走了。
还有一个人也走了。
把芳华带走了。
把青春带走了。
把记忆带走了。
就连以后的回忆都带走了。
打那以后。
那座城,便彻底的空了。
空的干干净净,空的安安静静。
还会有什么意思呢?
那座城,即便繁华三千里,与我何干?
从那座城离开。
甚至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已经不需要说再见。
再也不能见。
再也不想见。
永远。
永远永远。
安放的不只是脚步。
还有一颗心。
只有大小区别。
这座城,不大不小,刚刚正好。
春有风,冬有雪。夏有雨,秋有月。
一年,一月,一天。
哪一刻不是人间好时节?
有水,也不是那么浩淼。
关键是,在合适的时间。
遇到一个合适的人。
生活有很多种模式。
最好的,就是把柴米油盐酱醋茶过成诗歌。
我一直喜欢诗歌。
那种带有烟火色的诗歌。
高深莫测的,诘屈聱牙的诗歌我不喜欢。
我也写不出来。
在这里,我写我的故乡。
故乡的河流。
故乡的人。
故乡的云和月。
我写青春。
干净的青春。
素雅的青春。
无悔的青春。
我写爱情。
听来的爱情。
我写我职业的故事。
温暖的故事。
悲悯的故事。
人文的故事。
我不想成为作家。
正如火锅里的花椒。
那种味道只能锦上添花。
一旦细嚼慢咽就会辣的泪流满面。
我有很严重的空间密集恐惧症。
我平时宁愿走路都不愿意坐公交车。
孤独的时候我就会放歌。
这就是我的城。
我的山河。
我的日不落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