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姆
四点五十五分,康德的仆人兰佩准时叫醒他。五点,他穿着拖鞋、晨衣,戴着睡帽,又在睡帽上加一顶三角帽,坐在书房准备吃早饭。他的早餐包括一杯淡茶和一烟斗烟。接下来的两小时他准备早晨的讲课。然后他更衣。他讲课的课堂就在他家的底楼。他的讲课从七点开始,一直到九点结束。他的课大受欢迎,如果你想抢个好位置,非得六点半到课堂不可。
康德坐在一张小书桌后面,以谈话的语气讲课,声音很轻,很少用手势,但他讲话幽默,旁征博引,使他的讲课富有生气。他的目标是培养学生进行自我思考,他不喜欢他的学生忙忙碌碌地记下他说的每一句话。
“先生们,不要忙着写,”又一次他说,“我不是在宣读神谕。”
他习惯于把目光投向坐在他旁边的学生,通过观察其表情来判断他是否已听懂。但一件小小的琐事往往会分散他的注意力。有一次,他注意到一个学生的纽扣掉了,他的思路因此而被打断。另一次,有一个学生昏昏欲睡,连连打哈欠,他打断自己的讲演。说道:“如果有人一定得打哈欠,礼貌的方法是用手捂住嘴巴。”
九点钟康德回到他的书房,又穿上晨衣、拖鞋,戴上睡帽和三角帽,一直学习到十二点三刻。然后,他把厨师叫下来,告诉她吃饭的时间。然后他更衣,回到书房,等着客人一同进餐。
他不能忍受一个人吃饭的寂寞,因此,总是有客人和他一同进餐,客人少则两人,多则五人。客人一到,康德吩咐佣人把饭端上,他自己则去取银匙,银匙跟钱一起被锁在客厅的橱柜里。
客人们在餐厅就座后,康德说声“先生们,请,”便开始用餐。这一餐的食物非常丰盛,因为这是康德白天唯一的一餐,通常有汤、干豆烧鱼、烤肉,最后是奶酪和时令水果。每位客人前放一品脱红葡萄酒和一品脱白葡萄酒,客人们想喝什么就喝什么。
康德喜欢谈话,但他喜欢一个人说,如果有人打断或反驳,就会显得不快;但他的谈话总是令人愉快,就是他一个人独说,也没人介意。
他还会讲一些幽默的故事,这些故事有很多,他讲得非常出色。他说:“据说饭后笑一笑有助于消化。”
吃饭的时候他喜欢慢慢享受,客人们一直到很晚才起身。客人们走后,他不再坐下,以免睡着。他不允许自己这样做,因为他认为人不能贪睡,这样时间就节省下来,生命就延长了。他开始午后的散步。
他个子矮小,只有五英尺高,窄胸,肩膀一个高一个低。他很瘦,近乎憔悴。他有个鹰勾鼻子,眉毛精致,气色不错。他的眼睛很小,但很蓝,富有生气及穿透力。他穿着整洁。他头戴金色假发,脖子上系一条黑色领带,穿的衬衫在领子和袖口有褶边;外套、裤子和马甲质地都很好,脚上穿一双灰色丝袜,穿的鞋子有银白色扣子。他腋下挟一顶三角帽,手拿金头拐杖。他每天散步一小时,不管雨天还是晴天,但如果看上去天色不好,他的仆人会拿一把大伞跟着他。
他唯一没有去散步的一回是在他收到卢梭的《爱弥尔》的时候,那是他在家中看书,三天没出门。散步时他走得很慢,因为他认为出汗对他不好,他喜欢一个人散步,因为他养成了通过鼻孔呼吸的习惯,他认为这样能预防感冒。要是有个伴儿和他一块儿散步,出于礼貌他就得说话,他就不得不用嘴巴来呼吸了。
他的散步总是同一条线路,沿着林登街,根据海涅说,他要在这条街来回走八次。他总是在同一时刻离家,非常准时,镇上的人们可以据此调整钟表的时间。他回家后就回到书房,然后读书、写信,直到黄昏天色黯淡之时。然后,他习惯性地两眼凝视附近教堂的塔楼,思索起他正思考的问题。九点三刻,他暂停他艰苦的劳作,十点便在床上安睡。
尽管他活到八十岁,他从未到过离他出生的小镇六十英里以外的地方。他小毛小病不断,病痛缠身,但他凭借自己的意志不去注意它们,仿佛这些病痛并未发生在其身上一般。
他既不冲动,也不感情外露,待人友好,尽管并不富有,却慷慨大方,乐于助人。他智慧非凡,思辩能力让人敬佩,但他的内心情感却十分贫乏。有两次他认真考虑过婚姻,但他花了太多的时间去考虑婚姻的利弊得失,就在他考虑的当口,他注目的一个年轻女子与他人结了婚,另一位在他作出决定之前就离开了他所在的康尼斯伯格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