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大约13岁的时候,有一阵我和比我大几岁的一帮小孩一起玩。他们比我要成熟一些,认识附近不少姑娘,也自然常常和她们约会去海滩什么的。
有一次在海滩,大多数的男孩都在和女孩们说笑。我对一个女孩有些好感,自言自语地说,“哎,要是芭菠拉和我去看电影就好了……”。就这么一句话,旁边的一个男孩就兴奋起来了。他跑上石堆,找到了苞菠拉,一边推着她过来,一边高声嚷嚷;“费曼有话对你说哪!”弄得我真不好意思。
一下子,所有的男孩都围过来了,嚷着,“嘿,说出来嘛,费曼!”于是,我请她一起去看电影——我的第一次约会。
回家后我告诉了母亲,于是她给了我无数如此这般的衷告,比如,下车时我要先跳下去,伸手去接女友啦,或者在街上我应该走在靠马路的一边啦,母亲甚至教我该说些什么话,这是一种文化传统——做母亲的教儿子该怎么有礼貌地对待女孩。
晚饭后,我穿戴整齐地去芭菠拉家接她。心里直扑腾。自然,她还没准备好(女孩总是这样!),于是她家里人让我在起居室等她。那时她家正好有一批朋友在一起吃饭,七嘴八舌地说什么“瞧这小孩多讨人喜欢”之类的,简直羞死人!
我还记着那次约会的每个细节。从她家到镇上的一个新电影院的路上,我们谈起了弹钢琴。我告诉她我小时候也试过学钢琴,可过了6个月我还是在弹只有几个音符的《戴西的舞蹈》,再也熬不下去了。我特别怕自己会染上姑娘气,而成日弹《戴西的舞蹈》简直让我发疯,于是我就跟钢琴再见了。(那时我特别地怕姑娘气,以至于都不愿意去商店里替母亲买那些女人吃的糕点。)
看完电影我送她回家。我称赞她的手套是多么漂亮,然后在门口与她道晚安。
芭菠拉说,“多谢你给了我这么快活的一个晚上!”
“不客气。”我回答,心里美滋滋的。
可当我下一次和另一个女孩约会的时候,临别她也这说,“多谢你给了我这么快活的一个晚上!”我的自我感觉就没那么美了。
当我和第三个女孩约会后告别时,她刚张嘴说“多谢……”我就抢着说,“多谢你给了我这么快活的一个晚上!”
她说,“多谢……呃……噢……晤……我也挺快活的,多谢!”
又有一次,我们这帮海滩朋友又凑在一起。几个年长一些的男孩正在拿他们的女友来做示范怎么接吻,“你得把嘴唇这么放,得有个角度,不然的话鼻子就撞上鼻子了!”之类之类。于是我跑到另一个屋于里揪住了一个女孩。我们坐在沙发上,我的手臂绕到她背后,开始操练这门新鲜的艺术。突然,所有的人都兴奋地叫起来,“艾莲来喽!艾莲来喽!”当时我并不认识这叫艾莲的人。
然后有人叫道,“她在这儿了!她在这儿了!”所有的人都放下了他们正在做的事,跳将起来去看这位公主。艾莲非常漂亮,难怪值得人们这么崇拜她。不过,我很不以为然这种不民主的方式——难道每个人都要停下手里的事,仅仅是因为公主到了吗?
所以,当他们都去看艾莲的时候,我还是和我的那个女孩坐在沙发上操练接吻技术。
后来当我和艾莲熟悉了以后,她告诉我她记得那个舞会,每个人都很热情友好,除了一个家伙在角落的沙发上正跟一个姑娘亲昵。她所不知道的是,两分钟之前,所有的人都在做同样的事。
我第一次和艾莲讲话是在跳舞的时候。她是这样地让男孩子崇拜,以至于他们不停地互相抢她做舞伴。我记得自己也极想和她跳舞,琢磨着什么时候能插队进去。如何请舞伴的事总是让我很犯愁:一个你想要请的姑娘要是在舞场的对面和什么人在跳舞吧,要插进去太费事了,所以你等她转到近处。可当她在你近处吧,你又会想,“唉,这支舞曲一点也不美。”所以你又等好的舞曲。好不容易舞曲正合意了,你刚要上前一步——至少是你觉得自己挪了一步——旁边的什么家伙总是比你抢先一步把她带走了。于是你又只好再等几分钟,因为太快的插入是不礼貌的。几分钟过后,你会又丧气地发现她转到了舞场对面,或是音乐又不是你喜欢的了,或是什么其他见鬼的麻烦……
我就这样迟疑踌躇了半天,还是没和她跳上舞。我自言自语说真想和她跳。旁边的一个朋友听见了便高声宣布,“大家听着!费曼想和艾莲跳舞!”不一会,一个朋友踏着舞步把艾莲带向我这边。同伴们推推搡搡地,“快插进去!”你们可以想象我是多么窘迫,第一句话便是——倒是挺诚实的——“这么着被所有人喜欢,你是什么感觉呀?”我们才跳了没几分钟,就被别人插进来分开了。
我们这些朋友都去上过交际舞课,尽管绝不会公开承认。在那个经济大萧条的年代,母亲的一个朋友以教舞蹈谋些生计。地点就在她家二楼的一间屋子里。她家有个后门,所以她让我们从后门溜进去,可以不让别人看见。
在她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次舞会。我有一个始终未能壮起胆子去证实的理论:女孩的日子比男孩要难得多。因为在那时候,女孩是不可以主动请男孩跳舞的,那是属于“非礼之举”的。所以那些不漂亮的女孩会在舞场边上坐好久也没人请,伤心透顶。
我想,“男孩就容易多了,他们可在任何时候插入。”可实际上并非如此。你不是没有胆子,就是掌握不好时机,反正是招惊受怕地不能充分享受跳舞。
比如吧,你瞧见一个女孩正好闲着,你也挺想请她的,你会想,“好极了!这下机会终于来了!”可那女孩往往会说,“谢谢你,可我累了,想歇会儿。”于是你有些泄气,可还不至于完全垂头丧气,因为有可能她真的是累了呢?但你回头一看,另外一个家伙去请她,她欢天喜地就和他跳上了!于是你又琢磨开了:他是不是她的男朋友呢?还是她不喜欢我的打扮?还是……反正,这简单的事儿就老变得这么复杂。
有一回我准备带艾莲去跳舞,那是我第一次约她出去。母亲为了让她的朋友多些顾客,还邀请了不少人,其中有几个我极要好的朋友,和我年龄相同。赫罗·卡斯特和大卫·利夫是文人派头的,罗伯特·斯达普勒是个理工科型的。我们几个人常在放学后一起玩、散步,或是讨论问题什么的。
我的这些好朋友那天也在舞会上,他们瞧见我和艾莲一起,马上把我叫到衣帽间,说,“哎,费曼,我们要你知道,我们明白艾莲今晚是你的女孩,我们决不会找她的,我们今晚和她无缘!”等等,等等。可没过一会,这些家伙就来插伴。竞争就来自我的这些好朋友们!我总算懂了莎上比亚的名言:“你们尽说漂亮话。”
你们可要知道那时我是什么样的——一个非常害羞的小孩,总是觉得紧张,因为别人都比我高大强壮。而且我总是害怕自己显得女孩气。那时所有的男孩都打棒球,或者其他什么运动。可我要是看见一只球朝我滚过来,一定吓得发呆,因为要是我拣起球扔回去的话,通常准是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然后众人一定哈哈大笑。那真的很让我烦恼。
一天,我被邀请去艾莲家的晚会。好多人都去了,因为她是最漂亮、最好心、也最吸引人的姑娘,谁都喜欢她。当我一个人坐在一张扶手椅上闲着没事的时候,艾莲过来坐在扶手上和我聊起天来。那时我开始觉得“啊!世界多美呀!我喜欢的人注意到我了!”
那时,在我们那儿有个为犹太孩子而设的活动中心。它很大,而且有很多的活动。写作组的孩子们可以写故事来诵读,戏剧组的人组织演戏,还有科学组、艺术组等等。我其实对科学之外的东西都没兴趣,但艾莲在艺术组,因此我也就加入了。艺术这玩艺着实让我头痛——比方像做石膏模型之类(后来我还真用上了它)。我硬着头皮去的原因就是因为艾莲在里边。
可是艾莲有个叫吉隆姆的男朋友也在组里,我于是只好在背景里游移,没什么机会的。
其中一些《圣经》里的奇迹比较好解释,另外一些就难多了。像树叶的那个故事挺容易解释的。我走去学校的路上听见树叶沙沙地响,可是却没有风。我注意到树叶交错的位置正好稍有所动就会引起共鸣,于是心想:“哈!这可以解释那个伊利亚的树叶发声的奇迹了!”
可其他一些奇迹,我却总也想不出个道道来,比如,摩西扔下手里的东西,它立刻变成了一条蛇的故事。我琢磨不出扔下的东西怎么会让旁人看成是蛇。
照理说,童年时圣诞老人故事的幻灭该提醒我了,可它没有使我震动到怀疑《圣经》故事的可信性,即使它们与自然常识完全不符。当我知道圣诞老人不是真有其人的时候,我倒松了一口气,因为这非常简单地解决了—个我长久不能想通的问题——一个圣诞老人怎么来得及在一个夜晚给全世界的小孩送礼物呢?
圣诞老人的事本来就不是那么认真的。可《圣经》里的奇迹故事可不一样——那可是顶认真严肃的事。有教堂,教徒们每周做礼拜;有周日学校,牧师教孩子们念《圣经》。这些可不是闹着玩的。圣诞老人可不是教堂之类正儿八经的东西。
所以我去周日学校的时候,一方面我真信他们教的,一方面又没法不产生疑惑。危机的总爆发是免不了的。
真正的危机是我在十一二岁的时候来的。拉比在给我们讲关于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如何迫害犹太人的历史。他讲述了一个名叫露丝的人的故事——她做了什么,被如何定罪。故事非常具体,好像是法庭的记录一样。我当时是个天真的孩子,听见这么详尽的故事,而且教士讲的完全像,是史实,便相信它一定是真的。最后,拉比讲到了露丝如何在监狱里蒙难,他说,“露丝气息咽咽,她想到……”等等、等等。
我吃惊地困惑起来。课后我去问那个拉比,“露丝临死时脑子里想的什么,别人怎么能知道呢?”
他说,”噢,是这样:为了更生动地说明犹太人受了多少苦,我们编了露丝的故事,其实并没有这么个人的。”
这实在太岂有此理了,我觉得被着实地欺骗耍弄了一番。我需要的是真实,未经加工的真实,由我自己来评判决定!可那时我一个小孩子,没法和大人争辩,只好眼眶发湿,哭了起来,非常气愤。
那拉比问:“究竟怎么啦?”
我试着解释说,“我这些年听到的这么多故事,现在我不知道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让我拿这些学到的东西怎么办?”换句话说,我不再信任那些数据,因此对那整个一套产生了根本的不信任。在那之前的那些年,我一直想方设法来理解《圣经》里的奇迹故事,现在倒好,哼,所有的奇迹都可以解释了,因为它们大概全是编造出来的,见鬼!我闷闷不乐。
拉比又问,“要是对你来说,这些东西这么可怕,你干吗来周日学校呢?”
“因为父母让我来的。”
我从未和父母谈及此事,也不知拉比是否和父母联系过。可父母再也没有督促我去周日学校。这件事发生在我正式成为洗礼过的信徒之前。
由此,这场危机很快解决了我的疑团困境,我悟出那些奇迹故事大约都是为了“更生动地说明问题”而不惜违背自然规律瞎编乱造的。我觉得自然本身是这么有趣,它不应该被那样歪曲。从那时起,我逐渐对整个宗教这个东西再也不相信了。
那个活动中心是年长的犹太人组织起来的,不仅是为了让我们有地方玩而不在大街上晃荡,而且更希望以此来引导我们走向犹太教徒的生活。要是像我这样一个放弃了教义的人当选为主席,他们准会觉得坐卧不安的。让我和他们都松了口气的是,幸好我投有当选。其实那个活动中心已经支撑不下去,逐渐衰亡。要是我当选了,准会被当做众人所指的替罪羊。
几天之后,艾莲打来电话,“化验报告出来了。”
“是吗?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我也不清楚,你来看看,我们可以谈一下。”
我到了她家,她递给我化验报告,上面写着:“活检证明淋巴腺有结核菌。”
这把我彻底激怒了。我说的是,医书上第一条写的就是他妈的结核病!我忽略了它,因为书上说这是最容易检查的,而医生们在诊断时千难万难。我想当然地以为他们会首先检查最容易最明显的!那确实是最容易最明显的:因为那从诊室里奔出来的医生问的“她咳血没有”,他的想法正在点子上,他知道病因大概是什么!
我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傻瓜。我用了不充分的间接证据,但忽视了最明显的可能性。我想当然地以为医生很聪明。不然的话,我会首先就建议查结核菌,没准儿那医生写的就会是“结核病”?我真蠢。从那以后,我刻骨铭心地学会了。
艾莲说,“那我有可能活七年呢,我还有可能好转一些“你什么意思啊,难道你还不知道这是好是坏么?”
“可是我们就不会很快结婚了呀。”
你看,当得知艾莲的何杰金病只能让她活大约两年时,我们计划好了一切(从她的观点出发)。现在她可以活得更长,她倒好像因打乱了计划而烦恼了似的。不过,我很快就向她说通了这是件好事。
自那以后,我们知道两人一起可以面对任何事情。经历了这番,再也没有什么困难可以难倒我们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来临,我当时正在普林斯顿攻读博士学位,被吸收进了制造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数月之后,我刚拿到博士学位就向家里宣布要结婚。
父亲忧心忡忡。从我呱呱坠地,他就精心培育,希望我成为一个快乐的科学家。他觉得我那时结婚还太早,会耽误我的事业。父亲一直有个怪念头,要是一个男人出了什么事,他总是说,“注意他背后的女人。”他觉得女人是男人的最大危险。男人们一定要提防女人,不可心软。当父亲听到我要和患肺结核的艾莲结婚,又多了一层担心,怕我会被传染上。
整个家族,叔叔、阿姨、所有的人都担心之极。他们请来了家庭医生,向我解释结核病是非常危险的,我准会被传染上的。
我说,“告诉我这病是怎么传播的,总会有办法的。”
艾莲和我已经非常非常小心了:我们不能接吻,因为口中会有结核菌。
然后家人开始向我解释说,当初我和艾莲相约毕业后结婚时,还不知道现在这种情形。谁都会理解一个不明情况的婚约并不是真正的婚约。
我从来没有过他们那种发疯的念头,即和艾莲结婚是因为以前我向她保证过,我连想都没那样想过!尽管没有一张证书,没有结婚登记,我们相爱甚笃,早已在感情上结婚了。
我反问,“要是一个丈夫知道妻子患了肺结核就弃她而去,难道你们会觉得是个合理合情的事吗?”
诸人中只有我的一个阿姨觉得结婚也不见得是坏事,其他人全都竭力反对。不过到那时,我早已经尝到过家里给的劝告有那么多错,我坚持自己的观点。我毫不费力地拒绝听从他们的劝阻,我行我素。他们怎么讲也没用。艾莲和我知道自己所做的是对的。
艾莲和我把一切安排妥当。在普林斯顿边上的狄克斯镇有一家慈善医院,是由纺织女工的工会支持的。虽然艾莲不是纺织工,他们也照收不误。我那时刚刚毕业,参加了政府的工作,薪金很低。但是这样安排至少能让我照顾她。
我们决定在去医院的路上结婚。在普林斯顿的一个叫比尔·吾德华德的同学借给我一辆车,我把它改装了一下,把后座放倒,加了一个床垫,像救护车一样。这样,艾莲累的时候可以躺下。虽说她当时的状况并不太糟,可也毕竟几次住院,身体很虚弱。
我开车去她家接上我的新娘,艾莲一家向我们招手告别,我们开车走了。经过皇后区、布鲁克林区、斯坦顿岛,上了摆渡船——那是我们浪漫的结婚游船吧——然后到市政厅去登记。
我们慢慢地走上台阶,进入办公室。接待人员很友好,马上办了一切手续。他发现我们没有证婚人,于是立即从旁边的办公室里找来了会计和书记员。按纽约法律,我们正式结婚了。那时刻我和艾莲都幸福无比,牵着手互相冲着笑。
那办事员说,“你们正式成为夫妻了,你该吻新娘啦!”
于是羞得面红的新郎在新娘面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我给了每个人一点小费,谢了又谢,然后开车送艾莲去医院。
从那时起每个周末我都去看艾莲。有一次公共汽车晚了点,医院已经不许探视了,而附近又没有旅馆。我正好穿着一件很旧的羊皮袄保暖,就找了个空地睡了一夜。由于怕别人早上起来看见我,所以我在远离别人房子的地方安顿下来。
第二大早上醒来,我才发现这原来是个大垃圾堆!我自觉傻乎乎的,不禁大笑起来。
艾莲的医生非常好,可每次看见我付给医院一张18元的国库卷就很生气。他坚持说我们收入这么少是不用付钱的,可我还是每次都付。
一次,我在普林斯顿收到了一大盒铅笔,每支上都有烫金字写着,“亲爱的理查德,我爱你!波丝猫。”(我管艾莲叫波丝猫。)
这倒是蛮甜蜜的,我也很爱她,不过嘛,人总是会不留心把铅笔丢掉的,比如和瓦格纳教授讨论问题后,就蛮有可能把铅笔扔在他桌上了。如果这样的话,那些字让人多不好意思。
那时大家的境况都不富裕,所以我不想浪费那些铅笔,于是我用小刀把铅笔上的字刮掉。
第二天,我就收到艾莲的信,上边写着,“把铅笔上的字刮掉算个什么事儿呢?”接着说,“难道你不为我爱你而自豪吗?”随后又是,“你干吗在乎别人怎么想?”
下边还有打油诗,“你若以我为羞,哒,哒,哒,你是个核桃!”后边一段也差不多,只是最后一句变成了“你是个杏子仁!”每一个都是“果仁”的不同说法。(译者注:“果仁”在美国俚语中也被用作“傻瓜”。)
我还有什么选择呢?只好乖乖地用那些烫了金字的铅笔。
不久,我到了洛斯阿拉摩斯。罗伯特·奥本海默是总头目,他把艾莲安排到了阿伯库克市的一家医院,大概离我们那儿有160公里。周末我总是去看她。我在周六搭车去她那儿,下午可以探视她,晚上住在旅馆。周日上午又可以见一面,然后搭车回工作地。
在工作日,我会常常收到她的来信。有时她会弄一个拼字游戏,剪散了装成一袋子寄来。这时,军队的邮检便会给我一个警告单“请告诫尊夫人这里没有时间玩游戏!”我从来没有告诉艾莲,因为我很乐意于她玩游戏,尽管有时把我陷入令人发笑而又窘迫的局面。
在五月的一天,洛斯阿拉摩斯所有的信箱都被塞进了报纸,成百成千遍地都是。打开报纸,上边印着巨大醒目的字样“举国上下欢庆理查德·费曼的生日啦!”
艾莲在和整个世界做游戏,她有许多时间去琢磨,看杂志,然后订这订那。她总是变些新花样。(她大概从常去看她的我的同事尼克·麦特波力斯那儿得了不少帮助吧。)艾莲身在她小小的屋子里,心却在世界上。写着不着边际的信,寄来各式各样的东西。
一次她寄来一本做炊具广告的书,里边的炊具全硕大无比——大概是供监狱这种人口众多的地方使用的吧。从风扇、炉钩、到大盆大盘,应有尽有。我暗想,“见鬼,这有什么用?”
这使我想起早先还在麻省理工学院的时候,她寄给我一本大船的广告,上边是战舰、远洋轮之类。我去信说,“你打什么主意呢?”
她回信说,“我在想,等我们结婚时,可以买条船。”
我写道,“你疯了?!也太不着边际了吧!”
不几天,又有一本广告寄到我这儿。这回是富人们用的那些十几米长的游艇、帆船。她的夹条上写,“既然你无意买上次广告书里的大船,或许我们可以买这样的。”
我去信,“听着,你还是不切实际!”
不久,另一本广告又来了,是卖各种小汽艇的。
我写道,“太贵啦!”
最后,我接到她的条子,“这可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了,理查德,你一直在说不。”原来,她的一位朋友有一条旧的手摇木船出卖,标价15美元,艾莲想买下来,以便夏天时我俩可以泛舟。
唉,经过这么多折腾,谁还能说“不”呢?
正当我在琢磨那本炊具广告的用意时,第二本又到了——做的广告是供中小旅店用的炊具。几天之后,又来了一本,是家庭炊具。
当我周六去看她时,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她邮购了一个十八英寸的小烤炉。
“我想咱们可以烤牛排呢!”她说。
“胡扯!我们怎么可能在这屋里烤牛肉?烟啊、火啊的……”
“噢,不,”她说,“你只要把炉子支在外边的草地上,每周日就可以烤牛排了!”
艾莲除了琢磨游戏之外,还买了一本叫做《中文字的音与形》的书。那是本很可爱的书,我一直保存到现在。书里有五十来个字,都以极漂亮的书法写出,旁边注着什么“三女成灾”之类的东西。艾莲买了专用的宣纸、毛笔和墨,开始练习书法。她还买了本中文字典,以便知道更多的汉字。
有一次我去看她时,艾莲正在练书法,她自言自语地说,“不对,写错了。”
我这个“伟大的科学家”说,“你什么意思啊?这字怎么写只不过是人为的惯例罢了,并没有自然法则来规定它非要怎样,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
“我是说,从美的角度来看不对头,问题的关键在于平衡,在于感受。”
“这样、那样,我看没什么区别。”我争辩道。
“来”,她递过毛笔,“你自己试试。”
我写了一个,然后说,“等等,让我再写一个——刚才那个太散了。”(我还是不松口说写错了。)
她问,“你怎么来定那个字应该多散才对呢?”
我明白了她的用意。那些笔划都有一定的方法才能写得悦目。美学的规律是一种特殊的东西,我不能定义它。因为我不能定义它,我就不承认它的存在。可事实上,从刚才的经历中我领悟到它是存在的。从那以后,我对艺术有了一种惊奇神往。
在那一阵,我在奥伯林上大学的妹妹乔安寄来了一张明信片,用铅笔写着些中文字。
乔安比我小九岁,也在学物理。有我这样一个哥哥对她着实不容易。她总是试图找一些我不能做的事。这回,她悄悄地在学中文。
我不懂中文,可有一件事是我平生兴趣所在,就是花无穷的时间去解谜。那个周末我把明信片带着去见艾莲。她教我怎么以偏旁部首和笔划来查字典。有趣的是每个字有几个意思,你必须把几个字连起来才能弄懂它们说的是什么。
我极其耐心,终于解开了字谜。乔安写的是诸如“我今天很愉快”之类的话。可有一句我不太明白——“我们庆祝了这里的造山节”。以为是我弄错了,后来才知道在奥伯林还真有个神经兮兮的“造山节”,我还真翻译对了。
那些词句都是日常琐语,可我知道乔安写中文是在向我显示呢。
我从艾莲那本书里横挑竖挑地拣了四个宇,似乎可以凑成一句,然后拿起毛笔大练特练,每个字都写上五十多遍,从中挑比较漂亮的,由艾莲认可,排成一行。我用尼克的相机把我的杰作照下来留念,然后,把粘好的纸卷好,塞在一个筒子里寄给我妹妹。
她接到后把纸卷打开,却不认识那些字。她以为我是随意挑了四个字,于是找到她的中文教师。
他看到这些字后第一句话是,“书法相当不错嘛!你写的?”
“呃,不。它们什么意思啊?”
“老兄亦言。”
我真是坏透了,总不让乔安有机会赢我一次。
我最后见到艾莲的时候,她已非常虚弱,神志也有些迷糊了。她好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似的,大多数时候直瞪瞪地注视前方,偶尔会环视周围一下,呼吸艰难。有时她的呼吸会突然停止,好像在咽下什么东西似的,然后又开始呼吸。如此延续了好几个小时。
我出去走了一会儿。我觉得很奇怪,面对这样的情况,自己的感觉并不像平时人们讲的那样悲痛欲绝。也许我在骗自己?当时我自然不会心情很好,可也并没有特别地悲伤,大概是我们很久以来早巳明白,这一天终会来到。
这一切很难解释。假如有长生不老的火星人来地球,看见我们这些叫做人类的动物,明知死亡不可避免,却在死之前活七八十年,大概火星人会觉得这是个天大的心理问题——在明知生命易逝的情况下活着。可是我们人类就是这么活着,我们在死的预期下欢笑、玩乐、生活。
对于我和艾莲来说,和一般人的区别不过在于他们有五十年,而我们只有五年。这只是一个量的不同——根本的心理问题其实是一样的。如果我们觉得“别人能有五十年,比我们更幸福”,那倒是会有区别。可我们并不这么想。人实在没有必要弄得自己悲苦无比,去抱怨“为什么我这么背运?上帝为什么要对我这样?究竟我做了什么会招来这报应?”——如此种种。如果一个人能真正理解现实,理解整个现实,那么上述的抱怨便毫无意义。所有发生的,存在的都是无法预期无法改变的,只是生命中的偶合罢了。
我和艾莲有过多么快乐的几年!
我回到她病房,心里想象着此时她身体里发生的那些生理变化:肺功能衰竭导致氧气不能充分进入血液,脑缺氧便会神志迷糊,心脏微弱,反过来又让呼吸更困难。我一直预计在各器官都衰竭的时候会有突然间的总崩溃。可事实上根本没有这样。她只是越来越神志不清,呼吸愈弱,直至停止——不过在那以前,还有一次很微弱的呼吸。
值班护士证实艾莲确实亡故了,然后就走了,因为我想单独和艾莲在一起。我在那儿坐了一会儿,然后俯身在她额头上吻了最后一次。
我惊奇地发现,她的头发的气味还是和以前一样!过了一阵想想,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头发的气味没有理由会改变。可在当时,这对我是个小小的惊诧:在我想来,一个巨大的变化刚刚发生了,可是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第二天我去丧葬场。一个工作人员递给我几个从艾莲手上摘下的戒指,问我,“你要不要再看你妻子一眼?”
“这是什么……不,不用再看了!”我嚷道,“我刚才看过她!”
“是的,可现在她被化妆过了。”
丧葬场的一切对我来说是彻底陌生的。为什么要去给一个已经空却的躯壳涂脂抹粉呢?我不想再见艾莲,那会让我更难受。
我打电话从拖车公司那儿要回了车,把艾莲的遗物收拾好放在后座上,让一个人搭上车,往洛斯阿拉摩斯开。
还没到10公里,啪,又一个车胎爆了。我开始破口诅咒起来。
搭车的用一种看疯子似的眼光瞧了我一眼,“只不过是一个车胎爆了,是吧?”
“没错,可是一只,一只,又一只!”
我们换上备用胎,以很慢的速度开回了洛斯阿拉摩斯,也没去修那只坏胎。
我不知该怎么面对在洛斯阿拉摩斯的朋友们。我不想让别人都阴沉着脸,问我艾莲的故去。有一个人问我情况如何。
我说,“她死了。你的工作进展怎样?”
他们一下就明白过来我不想把悲伤传染开来。只有一个人来表示哀悼,我后来才知他在我回去的时候并不在工作地。
一天晚上,我梦见艾莲,我马上说,“不,不,你不能到梦里来!你已经不再活着了!”
过了些天,我又梦见艾莲。我又说,“你不能到梦里来!”
“呵,不,”她说,“我骗你了。其实我是对你厌烦了,才策划了这一切,以便我可以脱身。可现在我又喜欢你了,所以就回来了。”我的意识和自己在闹别扭。总有一天我们会能够解释,为什么他妈的在梦里她会依然活着!
那时,我准是在心理上扭曲了自己,我一颗眼泪也没掉。直到一个多月后,我在橡树城的一家商店里看见了一件漂亮的连衣裙,我想,“艾莲一定会喜欢的,”顿时不能自己,潸然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