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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真相

亨利.加内特常趁下午时间离开城区,到俱乐部打桥牌,再回家吃晚饭。他是一个不错的牌友,牌术精湛,能因牌施计,随机应变。他输牌时不失风度,赢牌时又往往归功于运气。他待人宽厚,搭档若是犯了错他总能帮忙找到开脱的理由。所以,这会儿听到他对搭档抱怨,说自己从未见过谁打牌这么烂,言语尖刻异常,真叫人惊讶。更奇怪的是,他不但自己犯了原不可能犯的大错,而且在他的搭档反唇相讥地指出这一点时,还蛮不讲理,激动地坚称自己完全正确。好在一起打牌的都是老朋友了,没人把他发的脾气太当真。亨利是个经纪人,在一个有名望的公司里持有股份。其中一个朋友便猜测大概是他投资的股票出了问题。

“昨晚就回来了。”

“他玩的快活吗?”

“也许吧,我只知道他出了个大丑。”

“哦?这话怎么说?”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不想谈这事。”

三个朋友好奇地看着他。亨利一脸不快,看着牌桌。

“抱歉,老兄,该你了。”

牌局在紧张而沉默的气氛中进行。亨利叫了牌,但他打得太糟糕,输了三墩,一言不发。新局又开,他一张牌也没打出来。

“没牌吗?“搭档问他。

他心浮气躁,也不答话。这局牌快结束的时候大家发现他原来藏了牌,因而输了牌局。他的搭档忍不住就他的漫不经心发话了。

”你到底是见了什么鬼,亨利?“他说,“你打得像个白痴。”

亨利感到一阵不安,他是不介意自己大输一笔,可是因为他的失误而让自己的搭档输钱,这就让人难受了。他重振精神。

“我最好就玩到这里吧。还以为打两句牌能让我平静下来,可我的心不在上面。实话说,我现在心情坏得很。”

大家都笑了。

“你不必说。我们都看得出来。”

亨利惨然一笑。

“唉,我敢说要是同样的事发生在你头上,你也不会好过。实际上我现在尴尬的很,要是你们能给点建议我会非常感激。”

“我们先来喝一杯,你再跟我们讲。要是大律师、名医生和内政部当官的都不能给你找个出路,没人可以了。”

律师起身,摇铃叫来了侍应。

“就是我那个混账孩子。”亨利说。

点的酒被端了上来。他道出了故事的来龙去脉。

他讲的孩子是他名叫尼古拉斯的独子,大家都喊他叫尼基。今年18岁。加内特家还有两个女儿,一个16岁,一个12岁。不管看上去多么的不合理————因为人们通常认为做父亲的会更爱女儿————尽管他尽力表现得一碗水端平,可毫无疑问亨利还是多爱他儿子一点。他以一种毛毛躁躁、漫不经心的方式来爱他的女儿们,在她们的生日和圣诞节的时候送给她们漂亮的礼物。但他真正宠爱的是尼基,恨不能对他更好一点。他太喜欢他儿子了。眼睛都不能从他身上挪开。这也不能怪他,尼基是那种人见人爱的孩子。他身高6英尺2英寸,肢体柔韧、肌肉强健、肩宽腰细、身形笔直。他长着一张端正而迷人的脸,淡棕色的头发微微蜷曲,蓝眼睛、长睫毛,眉形清晰,嘴唇红润,晒黑的皮肤干干净净。他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他遇人并不腼腆拘束,但举手投足见自有一种动人的谦逊。在社交上他随和又礼貌,总是高高兴兴。他就是那种善良、健康又体面的父母生出的孩子,在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里被细心养大,在优等学校里接受了教育,最后产生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迷人的青年模范。在人看来他诚实,直率,品行端正,表里如一。他的父母从来没为他发过愁。孩童时代他极少生病,也不淘气。成为青年后未负众望。他在学校成绩优良,深受欢迎,同时兼任学生会主席和足球队队长,到毕业时获奖累累。不仅如此,在14岁时,尼基出人意料地表现出网球方面的才华。而这正是他的父亲不但钟爱且又擅长的运动。亨利觉察出这一点后就悉心培养儿子的天赋。在假期里亨利让最好的专业人士来训练他,到16岁时他已在同年龄段里赢了很多场比赛。他打球能把他父亲打得颜面尽失,只有对儿子的爱才能让他从惨败中平复过来。到了18岁,尼基上了剑桥,满怀雄心壮志的亨利暗自决定,他儿子在毕业前应该成为一个职业球手。尼基拥有成为一个杰出球手所需要的所有品质。他身形高大,脚步敏捷,又擅把握时机。他有预判来球的本能,举重若轻地及时到位击球。他发球势大力沉,破发刁钻难挡,正手球又低又远,精准致命。他不怎么擅长反手,截击也容易失控,不过在上剑桥以前的暑假里,亨利让他在全英格兰最好的教练手里加强了这些方面的技术。尽管从未和尼基提起,但他心怀梦想,能有朝一日看到他的儿子在温布尔登公开赛上打球。谁知道呢,说不定有一天他能代表国家争夺戴维斯杯。每当亨利想象他的儿子击败美国冠军后,跳过球网与对方握手,又在雷鸣般的掌声中走下赛场,他的喉咙就哽咽了。

作为温布尔登的忠实常客,亨利在球谭朋友众多,有一天下午在城区的晚宴上,他碰巧坐在一位叫布拉巴宗的上校的身旁,交谈的时候顺道就提到了尼基,他问上校,在接下来的赛季里,他儿子能被选中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可能性有多大。

“为什么你不让他去蒙特卡罗参加这次的春季锦标赛呢?”上校忽然问。

“哦,我觉得他还没优秀到那种地步。他还不满19岁,去年10月才上剑桥,他赢不了那些高手。”

“那是当然。奥斯丁和范克拉姆那样的选手都比他打得好,但说不定他能赢个一两场。要是他能赢得了一两局小的,那没道理不能再多赢一点儿。他从来没有和一流选手交过手,这会是一次很棒的实践。他能从这次比赛里学到很多东西,胜过你要给他报名参加的滨海锦标赛。”

“这我可不奢望。我不会让他在学期中间离开剑桥。我一直都教他记得,网球只是个游戏,不能妨碍正事。”

G上校问亨利,尼基学期什么时候结束。

“那不要紧。他只需要提早三天走。这点时间肯定能安排出来。你瞧,我们本来看好的两个选手现在指望不上了,我们缺人。我们想尽可能派出最优秀的队伍。德国人和美国人都派出了他们最好的选手。”

“绝对不行,老兄。第一尼基打得还不够好,第二,我不会考虑在没有人照看的情况下让一个孩子跑到蒙特卡洛去。如果我有时间自己去的话我会考虑,但是显然我没有。”

“我会在那里。我将作为非参赛人员带领英国队。我来照看他。”

“你到时会很忙,另外,我也不想给你添负担。他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国,老实说,要是他去的话我一刻都不会安宁。”

他们搁下了这个话题,亨利不久就回家了。少校的话让他感到非常得意,忍不住便把这事说给了太太听。

“尼基在他眼里居然有那么好。他告诉我他见过尼基打球,球风不坏。只要再多练练就能打进第一轮。夫人,有一天我们会看到他在温布尔登上争夺冠军。“出乎意料的是,加内特太太倒是不怎么反对上校的建议。

“不管怎么说,这孩子也18岁了。尼基过去从没调皮过,以后应该也不会。”

“可别忘了他的功课。让他翘课可不是个好的开头。”

“可是少上三天课能有什么影响呢?不给他这个机会的话那多遗憾呀。我相信如果你问他的话,他一定会很高兴接受。”

“哟,我可没打算问。我送他去剑桥可不只是让他去打网球。我知道他为人可靠,但把诱惑放在他面前可不是个好主意。他太年轻了,不适合一个人去蒙特卡洛。”

“你说他没机会打赢那些顶尖选手,可谁知道呢。”

亨利轻轻叹了口气。在开车回来的路上他忽然想到奥斯丁的伤病问题,范克拉姆近来又球运不佳。如果说,仅仅是为了讨论而假设,尼基有一丁点儿那样的运气——那么毫无疑问他一定会被选为代表剑桥出赛的选手。不过当然那都是胡扯。

“绝对不行,亲爱的。我决心已定,不会改主意。”

加内特太太不再说话。不过第二天她写信给尼基,告诉他这件事,又置身处地建议他:如果他想要征得父亲同意去蒙特卡洛的话,他该怎么做。几天后亨利收到他儿子的信。尼基为了这事兴奋不已。他已经见过了他的导师。碰巧导师也打网球。而他学院的院长正好又认识布拉巴宗上校,对于他在期末之前休课参赛这事并不反对。他们都认为不该错失这个机会。他也看不出这会对他的成绩造成什么不利。如果真的有的话,他父亲会这么说,那么他保证下学期一定会发奋学习。信写得很得体。在早餐的时候,加内特太太看着她丈夫读了信,神情自若地等着他皱起了脸。亨利把信扔给了她。

“我很抱歉。我觉得他要是知道布拉巴宗上校对他这样欣赏,一定很高兴。我不懂为什么我们只把坏话告诉别人听。当然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他是去不了蒙特卡洛的。”

“你这样让我很难办。要我说我讨厌什么的话,那就是被孩子当成扫人兴的暴君。”

“哦,他绝对不会的。也许他会觉得你有点傻,有点不讲道理,不过我确定他会理解你这样不近人情是为了他好。”

“老天,”亨利说。

加内特太太快忍不住要笑出来。她知道她赢了。哎呀呀,让男人去做你要他们做的事,是多么的容易。为了面子亨利坚持了48小时,不过最后他投降了。两周后尼基回到了伦敦。他准备第二天动身去蒙特卡洛。晚餐后,加内特太太和女儿们起身离开,亨利趁这机会给他的儿子一点忠告建议。

“对于让你在这个年纪一个人去蒙特卡洛这件事,我不是很放心。他说,不过已经到了这步,我只能希望你能做个聪明人。我不想让人觉得我是个严厉的父亲,不但有三件事我劝你不要去做:一是赌博,不要赌博;二是钱,不要借钱给任何人;三是女人,不要碰女人。你如果不做这三件事你就不会倒太大的霉,所以把它们记好了。”

“好的,父亲。”尼基笑着说。

“这就是我最后要对你说的话。我很了解这世道。相信我,我的建议不会错。”

“我不会忘记的,我向你保证。”

“好家伙。现在让我们上楼去陪姑娘们吧。”

在锦标赛上,尼基没有击败奥斯丁和范克拉姆,不过他也没丢脸。在对阵一位西班牙选手的比赛中他获得了意外的胜利,与另一位奥地利选手也打的几乎旗鼓相当,让人出乎意料。在混合双打赛中他进入了半决赛。他的魅力征服了所有人,自己也乐在其中。总体来说他还是遵守了诺言,布拉巴宗少校告诉他,等他再长几岁,再和一流选手多打些比赛,他会让他父亲骄傲的。锦标赛到此结束,第二天他准备搭飞机回伦敦。为了尽可能全力投入比赛,他一直都非常小心,烟酒不沾,早早就寝。不过在这最后的夜晚他想体验一下耳闻已久的蒙特卡洛的生活。官方为网球队员们举行了一场晚宴。晚宴之后,他与人一起去了运动俱乐部。他是第一次去那儿。蒙特卡洛到处是人,房子里拥挤不堪。除了在照片上尼基从来没见过轮盘赌。他看得眼花缭乱,在第一个遇到的赌桌前停下了脚步;大小各异的筹码胡乱地散落在绿色的桌布上。荷官将轮盘猛地一转,拇指一弹将小白球丢了进去。过了良久,球停下不动。另一个荷官面无表情的将输家的筹码大把揽了过来。

过了一会儿,尼基逛到玩纸牌的地方,可他不懂玩法,深感无聊。看到另一个房间里都是人,他便踱步进去。里面正在进行一局赌得很大的百家乐,气氛紧张。牌手和看客之间用铜栏杆给隔开了。牌手围着桌子坐着,每边九个人,主荷官身在中央,副荷官对着他。大笔的钱换位易手。主荷官是希腊人联合会的成员之一。尼基看着他那张不动声色的脸。他目光警觉,不论输赢脸上却毫无反映。令人生畏又印象深刻。眼见着别人在牌面翻转之间一掷千金,在输钱之时一笑置之,这让尼基这个在家风勤俭的环境里长大的人感到一阵奇异的激动。这真是太叫人兴奋了。这时一个熟人走了过来。

“玩的开心吗?”

“我还没开始。”

“你很聪明。很烂的游戏。来喝一杯吧。”

“好啊。”

喝酒的时候尼基告诉朋友们,这是他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哦,不过在走之前你一定要赌把小的。不试一下运气就离开蒙特卡洛,那可太傻了。毕竟就算输掉一百来个法郎对你也不是大事。”

“我觉得也是,不过我父亲不会喜欢我来这里。他建议我不要做的三件事里,有一件就是赌钱。”

不过当尼基与同伴分开后,他走回到一个玩轮盘赌的桌旁。他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看着荷官把钱从输家那里划走,又把钱付给赢家。不得不承认这真惊心动魄。他朋友说得对,不在赌桌上小试一手就离开蒙特卡洛,实在是太傻了。这会是一次人生经历。在他这个年纪,人就是要体验一切可以体验到的事物。他心中思忖,自己并没有向他父亲保证不会去赌钱,他只是保证自己不会忘记父亲的建议。这可不是一回事,对吧。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一百法郎,腼腆地将钱押在18号上。选这个数字是因为这是他的岁数。他看着轮盘被转动起来,心怦怦直跳,小白球像个淘气的小恶魔一样咕噜噜的跑。轮盘转得慢了,球走走停停,似止又行。当球掉进18号的位置时,尼基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大堆筹码被推到他的面前。拿的时候他双手发颤。这应该是很大一笔钱。他都糊涂了,没想过再继续下注。实际上他根本没打算再玩下去,一次就够了;所以当18号又中了时他感到很惊讶。18号上只押了一个筹码。

“老天,你又赢了。”站在他身旁的一个男人说。

“你说我吗?我没押什么呀。”

“不,你押了。你原来的赌注。如果你不把它要回来的话,就会一直留在那里。你不知道吗?”

又一堆筹码被推到他的面前。尼基有点头晕。他数了数赢来的筹码,值七千法郎。他感到一种奇怪的力量控制了他;他感到自己聪明无比。这是他听说过的最轻而易举的挣钱方式。他坦诚又迷人的脸上全是笑容,闪闪发亮的眼睛遇上了另一双眼睛。有个女人站在他身旁。她笑了。

“你真走运。”她说。

她讲着带点外国口音的英语。

“我简直不能相信。这是我第一次玩。”

“难怪。借我一千法郎,可以吗?我什么都输了。一小时内我就还给你。”

“好吧。”

她从他面前的筹码堆里拿了个大的红筹码,道了声谢谢便消失了。先前和他说话的男人咕哝道:

“你再也不会见到它了。”

尼基心里一凉。他的父亲特别关照他不要借钱给别人。多蠢啊!还是借给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不过实际上,在借钱的那一刻,他心中感到前所未有的对人类的爱,让他无法拒绝。那个大的红筹码,它的价值几乎无足轻重。好吧,一个筹码打什么紧,他还有六千法郎呢。他就再碰一两次运气,如果赢不了的话就回去。他押了个筹码在16号上,这是他长妹的年纪,但是没有押中;他又押了个筹码在12号上,这是他二妹的年纪,还是没有押中;他胡乱试了几个数字,没一次成功。真是好笑,他好像失却了赢钱的本事。他想再试最后一次就结束;结果他赢了。所有输掉的筹码失而复得,尚有盈余。一小时后,经过了反复的输赢胜负,体验了人生中从未体验过的跌宕起伏,他发现自己居然赢了那么多的筹码,口袋都装不下。他决定走了。他去到兑换处。当两万法郎被摊在他面前时,他倒吸了一口气。长这么大他可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他把钱塞进了衣服口袋里,这时先前问他借一千法郎的女人向他走来。

“我到处找你。她说,还怕你走了呢。我是昏了头,不知道你会怎么想。这是你的一千法郎。非常感谢你。”

尼基脸色绯红,饶有兴致地盯着她看。他怎么会错怪了她呢!他的父亲说不要赌钱;他赌了,他赢了两万法郎;他的父亲说不要借钱给别人,他借了,还借了不少给了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钱还回来了。事实上,他可不像他父亲想的那样是个笨蛋。他下意识地知道他可以放心把钱借给她,你看,他的直觉是对的。不过他明显吃了一惊。那个身形小巧的女士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是怎么回事?”她问。

“老实说我是没想到钱能回来。”

“你把我当成什么了?你当我是个妓女吗?”

尼基脸红到耳根。

“不,当然没有。”

“我看着像吗?”

“一点都不。”

她衣着低调,一身黑色,脖子上带着一串金珠子项链;简洁的连衣裙显出玲珑纤细的身形。她有一张小巧的脸,五官洁净,略施粉黛。尼基猜她大约也就比他年长三四岁。她给了他一个友好的微笑。

“我丈夫在摩洛哥政府里工作。我来蒙特卡洛待了几周,他觉得我需要些调剂。”

“我准备走了。尼基想不出有什么别的话好说。”

“这么早!”

“嗯,我明天要赶早,坐飞机回伦敦。”

“嗯,锦标赛结束了,是吧?我看到你打球了,大概有两到三次。”

“是吗?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会注意我。”

“你的球风很漂亮。再说你穿短裤很可爱。”

尼基不是个自满的年轻人。不过他的确有想过,可能她问他借钱就是为了能和他搭讪。

“你去过Knickerbocker吗?”她问。

“不,从没。”

“啊,你在离开蒙特卡洛之前一定要去一趟。不如你去跳跳舞吧。老实说,我现在饿死了,真想要点培根煎蛋。”

尼基记得他父亲的建议,别碰女人。不过这不一样。你只要看一眼这个美丽的尤物,就立即会知道她完全是个体面人。她的丈夫做的差不多就是政府工作。他的父母有一些这样的公务员朋友,有时他们会带着太太们来家里吃饭。虽然那些太太和眼前的相比确实没这么年轻漂亮,不过她和她们一样具有淑女风度。在赢了两万法郎以后他觉得稍微玩一下也不是坏主意。

“我愿意和你去,他说,不过我待不久,希望你不要介意。他们在酒店留了话,明早七点我就得走。”

“你想多早走都可以。”

尼基在Knickerbocker玩得非常开心。他有滋有味地吃了培根煎蛋。他们分了一瓶香槟,又跳了舞,这位女士称赞了他优美的舞姿。他知道自己跳的不错,而她也是个好舞伴。她的脸像轻盈的羽毛一样贴着他的脸。四目相交时,她的眼睛里泛出的笑意让他的心扑扑直跳。一个女黑人用沙哑性感的嗓音唱着歌。舞厅里全是人。

“有人和你说过,你长得很英俊吗?”她问。

“我想没有。”他大笑起来。“天哪,”他想,“我觉得她一定是爱上我了。”尼基并不傻,知道很多女人喜欢他。当她称赞了他的长相后,他把她抱的更紧了一点。她闭上了眼睛,嘴里轻轻叹出一口气。

“我猜如果我在这些人面前吻你的话,恐怕不太好。”他说。

“你觉得那样他们会怎么看我呢?”

天色渐晚,尼基说他必须动身。

“我也该走了,她说,你能顺路带我到我住的酒店吗?”

尼基买了单。账单的数字让他颇为咋舌,不过兜里的钱让他不用太过在乎。他们进了一辆的士。她依偎在他的身上。他吻了她。

“老天,”他想,“还会发生些什么?”

确实,她已经结婚了。不过她的丈夫在摩洛哥。看上去她也真的爱上了他。完完全全的。的确他父亲告诫过他,不要碰女人,不过,他又想到,他又没保证他不会碰,他只是保证不会忘记父亲的建议。而他也没有忘记,到了那一刻他仍然把父亲的话记在心里。但是现在情况不同,她是个可爱的尤物;当艳遇像这样拱手献上之时,若是错失良机就显得太傻了。等他们到了酒店,他付了车钱。

“我走回去好了,”他说,“之前的地方太挤了,新鲜空气对我有好处。”

“上来坐一会儿吧,”她说,“我想给你看看我儿子的照片。”

“哦?你还有个儿子吗?”他叫道,有点失望。

“是的,一个可爱的小男孩。”

他跟着她上了楼。可他一点都不想看她儿子的照片,不过礼貌起见只能装作感兴趣。他怕自己出了洋相;他忽然想到,她带他上楼看他儿子的照片,是在委婉的表示他犯了错。他和她说过自己十八岁了。

“我估计她把我当成小孩了。”

他开始后悔自己花了那么多钱在夜总会的香槟上面。

可是她根本没有给他看儿子的照片。一进房间她就转过身来,张开手臂抱住了他的脖子,贴着他的唇给了他一个深深的吻。他活到现在没被人这样热烈的吻过。

“亲爱的,”她说。

在那短暂的一瞬,他父亲的告诫又划过他的心头,然后便被他抛到了脑后。

尼基睡觉很浅,最轻微的声响也能把他弄醒。过了两三个小时,他醒转过来,一时间想不出自己身处何处。房间里有点光,浴室的门半开着,里面的灯没关。忽然他觉察到房间里有人的动静。于是他想起来了,眼前正是他的这位小女朋友。在他正要说话的当口,她举动里的某种东西阻止了他。她走路非常谨慎,好像是怕把他吵醒一样;她动一两步就停下往床这边张望。他琢磨着,她想要做什么呢?不久他就看明白了。她走到他放衣服的椅子前,往他的方向又望了望。他觉得她等了很长一会儿。寂静的气氛是这样的紧张,尼基感觉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然后,非常缓慢地,悄然无息地,她拿起他的大衣,伸手到内袋里,把尼基风风光光赢来的法郎统统都抽了出来。她把大衣放回原处,把其他的衣物放在了上面,看上去好像没人动过。然后,手里攥着这叠钞票,一动不动地在那儿站了好长一会儿。尼基克制住自己的本能冲动,没有跳起来抓住她。他偃旗息鼓,一方面是因为惊讶,另一方面是因为考虑到自己身处在一个外国的陌生酒店里,如果和人吵起来不知道会怎么样。她看看他。他半闭着眼睛,确信她以为他是睡着了。在万籁俱寂之中,她不会没听到他平稳的呼吸声。她确定自己的动静没有吵醒他,万分小心地从房间一头走到另一头。窗前的小桌上放着一盆千叶莲。现在尼基睁大了眼睛看着她。花明显是没有固定在花盆里,她拎着花茎把它提了起来,把钱放在花盆的底部,又把花给填上。这真是个极好的藏匿之处。没人会想到有什么东西会藏在繁茂的花叶之下。她用手指把土给压平,然后,非常缓慢的,蹑手蹑脚穿过房间,钻上了床,没有弄出一丁点声响。 

“亲爱的,”她用一种抚慰的声音说。

尼基稳住呼吸,装作睡得很沉。那个小女人翻了个身,自己睡着了。尽管尼基安静的躺着,他的头脑却在忙碌运转。他对刚才眼见到的一切愤怒之至,生气地在心里自言自语。

“她就是个贱货。她和她的宝贝儿子还有她在摩洛哥的丈夫。放屁!她就是个卑鄙的小偷,那就是她。把我当成傻瓜吗?如果她以为这样就能得逞,那她就错了。”

他已经决定好怎么去花自己漂亮赢来的钱。他想要一辆自己的车很久了,觉得父亲一直没有给他买实在有点小气。毕竟,一个年轻人不会总想开家庭用车。嘿,他要给老头子上一堂课,自己给自己买辆车。两万法郎差不多等于两百英镑了,他可以买一辆非常体面的二手车。他打算把钱夺回来,可是他又不知道该怎么做。他不太想和她吵架,他是个外国人,身处在这个他一无所知的酒店里;很有可能这个坏女人有朋友在这里。他不介意和任何人公平决斗,不过如果有人抽出枪指着他那就太蠢了。他又明智地想到,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钱是他的。如果到了最后她赌咒发誓说钱属于她,他很可能会被抓到警察局去。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接着,凭着那小女人的规律的呼吸声,他知道她睡着了。在她顺顺利利地完成了一切之后,她一定是怀着轻松愉快的心情睡去的。尼基一想到她竟然这样安逸地睡着,而他在床上神志清醒,急得要命,真是让他气不打一处来。忽然他想到一个主意。这个主意太妙了,以至于他不得不尽全力控制自己,以免立刻跳下床来付诸行动。会偷钱的又不只是她一个。她偷了他的钱,他就把钱偷回来,这下就扯平了。他决定静静地等着,直到他确定那个女骗子已经熟睡。他觉得自己等了很久很久。她没有动静。她的呼吸像孩子一样平稳。

“亲爱的,”他终于开口了。

没有回答。没有动静。她睡得像个死人。他悄悄地从床上下来,慢手慢脚,一步一顿。他站了一会儿,看有没有吵醒她。她的呼吸依旧平稳。他一边等,一边仔细记下房间里家具的位置,免得在走动的时候撞出声响。他走了两步,等了一会儿,又走了两步;他把脚步放轻,没有弄出一点声音。用了整整五分钟,他走到窗前,在原地又等了等。床忽然发出吱嘎一声轻响,把他吓了一跳,原来是那女人翻了个身。他强迫自己原地不动,数数到一百。她睡得像块木头。他万分小心地抓住千叶莲的花茎,把花轻轻地从花盆里提了出来,另一只手伸了进去,手指碰到钱的那一刻他的心七上八下。他抓住钱,慢慢把手抽了出来。他把花放回了原处,学她的样把土压平。他一边做这些事,一边留心床上躺着的人影。一动不动。他又停了一会儿,然后蹑手蹑脚走到他放衣服的椅子旁。他把钱放进了大衣的口袋,接着开始穿衣服。他花了整整一刻钟的时间才穿好,因为他不能发出任何声音。他暗自庆幸自己在晚礼服里穿了一件质地柔软的衬衫,如果是比较挺的话那就没那么容易毫无声息地穿上了。因为没有镜子,领结有些难打,不过他聪明地想到,打没打好都无关紧要。他兴致高昂。整件事现在看来更像是个恶作剧。最后他终于收拾整齐,只剩下鞋还没穿,他把鞋拿在手里,准备出了房间再穿上。现在他要穿过房间到门口。他做得毫无声息,连睡的最浅人都不会被吵醒。只是要开门,他慢慢地转动钥匙,门锁发出了吱嘎一声。

“是谁?”

那小女人忽然从床上坐起了身。尼基的心跳到了嗓子眼。他尽全力保持冷静。

“是我。已经六点了,我要走了。本来不想吵醒你。”

“哦,我忘了。”

她倒头陷进了枕头里。

“既然你醒了,那我就把鞋穿上。”

他做到床边,穿上了鞋。

“你出去的时候别太吵。酒店的人会不高兴的。哎,我太困了。”

“你继续睡吧。”

“走之前要吻我。”他弯下身,吻了她。“你是个可爱的孩子,美妙的情人。旅途愉快。”

尼基直到出了酒店才感到安全。天色破晓,万里无云,港口里的游艇和渔船安静地泊在水波不兴的海面上。码头上渔夫正在为一天的工作做准备。街道空无一人。尼基深深吸了一口早晨的清新空气。他感到头脑机敏,身体通泰,心满意足。他迈起阔步,大摇大摆走上赌场前的坡道,穿过了花园。花朵上露水星星,在清澈的晨光下尤为动人。最后他来到了自己住的酒店。这时天色乍亮。戴着围巾和贝雷帽的行李员大步流星地穿过大堂。尼基回到他自己的房间,洗了个热水澡。他躺在澡盆里,想到自己没有被人愚弄,感到心满意足。洗完澡做完晨练,他穿好衣服,打包完行李,下楼去吃早饭。他的胃口好极了。欧式早餐怎么够吃!他吃了柚子,麦片粥,培根煎蛋,刚出炉的蛋卷——又脆又香,入口即化——橘子酱,还有三杯咖啡。虽然之前他感觉就很好,吃完饭就更棒了。他把最近才学会的烟斗点燃抽上,付了帐,钻进了等着他的轿车,一路开到在戛纳另一边的机场。往尼斯的路一直延伸到山上,往下俯瞰便是蓝色的大海和海岸线。他禁不住暗赞这美妙的风光。他们趁着清晨穿过绮丽而亲切的尼斯,然后开上一条笔直的靠海公路。尼基把账都付清了,用的是他父亲给他的钱,而不是他前一晚赢来的钱。他兑开了一千法郎来付Knickerbocker的晚餐。不过那个骗子小女人又把他借给她的一千法郎还给了他。所以他口袋里还是有两千法郎。他想看看钱。这些钱失而复得,对他而言价值倍增。安全起见,他在穿衣服的时候把钱都塞在了腰包里,现在他把它们都掏了出来一张一张地数。奇怪的事发生了。照理说一共应该有两万法郎,现在却有两万六千。他完全摸不着头脑,便又数了两遍。毫无疑问,不知怎么的他现在有了两万六千而不是两千法郎。他完全搞不懂了。他自问,是不是在运动俱乐部里赢的钱比他想的多呢?不,没有这个可能;他清楚地记得,兑换处的人把钞票放了四排五列,他自己亲手点过。忽然他想到了原因,在他拿出千叶莲,伸手从花盆里抓钱的时候,他把他能摸到的所有钱都拿出来了。这花盆是那个小贱人的保险柜。他不但从里面拿出了自己的钱,还把她的积蓄给全掏出来了。尼基靠着座位,在车里仰天大笑。这是他生平听说过的最滑稽的事了。他又想到再过一会儿,等那个女人醒过来,到花盆里找她靠着奸诈的手段偷来的钱,却发现不但赃款不翼而飞,连自己的钱也了无踪迹。一想到这里,尼基笑得更厉害了。在他看来他现在也无能为力。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带他去的酒店的名字。就算他想要把钱还回去那也做不到了。

“她真是罪有应得。”他说。

这便是亨利在牌桌上讲给朋友们听的故事。在前一夜全家吃完晚饭之后,女人们离开了餐桌。喝着葡萄酒,尼基把来龙去脉告诉了亨利。

“他是多么地得意呀,这把我气坏了。瞧他神气的劲。你们知道他讲完以后对我说了什么吗?他一脸无辜地说,‘父亲,我忍不住想,你劝我的事未免有些不对。你说,不要赌钱,我赌了,还赢了一大笔;你说,不要借钱,我借了,还讨了回来;你说,不要碰女人;我碰了,还赚了六千法郎。’”

三个伙伴哈哈大笑,亨利一点都不高兴。

“你们笑吧,我现在可难堪了。这孩子以前一直把我当榜样,尊敬我,对我言听计从,现在好了,我感觉在他眼里我就是个蠢话连篇的老家伙。我再讲什么一燕不成夏是一点用也没了。他不觉得这次是侥幸,他觉得都是他自己人聪明。这会毁了他的。”

“这下你是显得有点傻,老兄。”其中一个朋友说,“毫无疑问,是吧?”

“我知道,我可不喜欢这样。这太不公平了。命运怎么能这样开玩笑?不管怎么说,你们得承认我的告诫原本不坏。”

“的确不坏。”

“这小鬼本该吃点教训。可他没有。你们都是社会精英。你们告诉我该怎么办吧。”

可是他们谁也没办法。

“亨利,如果我是你的话我才不会担心。”律师说,“我想你的儿子是个幸运儿,长远来看,有钱有智都不如有运气。”

译者:杨乃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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