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干的第一件错事就是撕她的书。为此我们规定,她每撕一页就将她的门关上,让她在屋里独自呆4个小时。起初她一天只撕一页。尽管从关着的门里传来的哭声令人烦躁,但这个办法还算奏效,因此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我们该付出的代价,或者说一部分代价。可随着婴儿手劲的增加,她一次会撕掉两页书,这将意味着她被关起来独自呆8个小时,大家的烦躁也翻了一番。可她不罢休。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她撕掉三四页书,一次被关16个小时之久时,我们几天不得安宁,既妨碍给她正常喂饭,又使我妻忧心忡忡。但我觉得既然有了规定就得执行———持之以恒地执行,否则就会给人一种错误的概念。当时她才十四五个月,常常哭一小时左右就睡着了,怪可怜的。她的房子挺不错,里面有漂亮的摇木马、填制的动物等近百种玩具。如果能聪明地利用时间,可干的事有好多,如玩智力测验等等。不幸的是,有时我们打开门,发现在被关期间她撕掉了更多的书页,整页整页的,加起来几乎是一本书。
婴儿的名字叫波恩.丹赛。我们喜怒哀乐的表情,严肃认真的言语对她无济于事。
我必须承认她聪明了。婴儿很少出来到地板上玩,即使偶尔来到地板上玩的时候,如果你到她跟前,总会发现她身旁放着书,打开着。若你瞥一眼,书完整无损,可你仔细一瞧就会发现有一页小小的书角被撕掉了。在平常情况下很容易被认为是正常磨损而放过去。但我清楚她干的事,她撕下书角吞下去了。如此下去可不得不慎重考虑,这事真让我绞尽了脑汁。我妻子说我们对小孩太苛刻了,孩子的体重也减了。但我向她指出,孩子往后的路还很长,得同别人一起生活,而同别人一起生活的世界有很多戒律,如果学不会适应这些戒律,你将会被冷落而毫无声望,大家都会排挤你,躲着你。我们将孩子关得最长的一次是88小时,我妻子用撬棍把门撬下来才把她放出来的,她还欠12小时,因为她撒掉了25页书。后来我又把门装上,并加了一把只有将磁卡插进锁孔才能打开的大锁,而磁卡我拿着。
可情况并未好转,孩子会迅速地从她的房子里爬出来,向离她最近的诸如《月亮,晚安》之类的书扑去大把大把地撕起来。10秒钟,包括封皮在内,《月亮,晚安》就被撕掉了34页,散在地上。我开始有点担心,如果将她欠着的时间加起来,即使到1992年,她还从房子里出不来,而她已经面无血色,好几周没有去公园了。我们或多或少面临着道义的危机。
后来,我宣布撕书是正确的,尤其是以前撕的完全正确。做为父母,这也是解脱的办法之一。人总得转变观念,每次转变会贵若黄金。于是我同小孩高兴地并排坐在地上撕书。有时仅仅出于消遣,我们还到街道上去砸挡风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