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友说:几时再炮制一则俊男美女爱情故事。布景豪华,衣着瑰丽,气氛浪漫。
一听此言,即时沉默,呵,若他们还怀念那个,即表示此刻采用的题材尚未成功。
恍然若失。
可幸爱情小说最易做不过,是心情缘故吧,正像大卫宝儿已拒唱旧歌:“四十六岁的我若再唱‘叛逆叛逆’已无诚意”,不如努力将来。
读者相信亦会结婚生子,认识生活中除出爱情,还有其他许多大小事宜需要处理,憧憬日益减少,一日比一日踏实可靠。
生活得充实上进比光谈恋爱不顾责任难度高许多。
不,以后大抵是不会再写“懿姿一亮相,真正目如寒星,肤若凝脂,衬着一件宝蓝丝绒长裙,同项圈上的大颗麦花蓝宝石相辉映,何俊复的目光紧贴着她,这是谁!这是谁!他前半辈子就在等这个人,忽然鼻子一酸,别过头去,别,千万别让她是大哥的未婚妻……”
你不觉得好笑?我现在觉得。
一支秃笔,实在写不下去。
我比较喜欢今日完稿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