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约翰·麦克纳尔蒂

卡莫太太太在街角的小店,是在东部小镇子上都能找到的那种,由寡妇所开。这儿那儿,你还能发现这种小店,可是卡莫迪太太开她那间,已经是三十四年前的事了。

那间小店卖《勇气与运气》杂志、土豆(几乎都是每次不超过半口就吃完了)、劳拉·吉恩·利比的长篇小说、“16-1”巧克力条、能在小孩的手背上印假刺青的贴画、用毛茸茸的绳子捆着的引火柴、克拉克牌丝光线、雪茄和烟草、哥本哈根鼻烟、少量的煤油、巧克力糖、《年轻而荒凉的西部》、《工作及赢取》以及天晓得还有别的什么东西。

《勇气与运气》、《年轻而荒凉的西部》和《工作及赢取》都是五分钱一本的杂志,每星期一期。卡莫迪太太那间小店的小小橱窗后面,横着拉了根绳子,这几种杂志就挂在上面,好让颜色鲜艳的封面能吸引街上的行人。

卡莫迪太太有两个孩子,约翰和比他安静一点的弟弟威廉。约翰马上要满九岁,他着迷的是《勇气与运气》和别的故事书。他把那些全读了,但是读的时候不能把杂志页裁开,那种杂志上方没有切边。一旦裁开,就成了二手的《勇气与运气》或者《年轻而荒凉的西部》或者别的不管什么杂志,那样就只值两分半。所以小约翰学会了一种少见的本事,就是拿着那些刊登长篇故事的杂志,把纸页拉得尽可能高,不用裁开,就那样一直读到杂志角落的地方,听上去好像对眼睛不好,可是对他的眼睛丝毫无损。

巧克力糖跟“16-1”一样,是一种糖。巧克力糖颜色深,样子像钮扣,里面有很多白色的点点;“16-1”很有可能来自几年前威廉·詹宁斯·布赖恩的竞选活动;奶油球,不是奶油做的,而是黄色的糖,一分钱四颗;甘草鞋带是一分钱两条;煎蛋是一分钱一个。煎蛋也不是真的煎蛋,而是在一个很小的锡制平底锅上有颗糖,那种糖的颜色和样子,都好像是平底锅里搁了个蛋。每个平底锅都配了把小勺子,聪明的小孩会意识到那把勺子的边缘很锐利。做勺子和平底锅的锡不是很重,你如果想握住平底锅的柄和勺子把糖从平底锅里舀出来,一次舀一点,柄或者整个勺子(或者两样都会)就会难看地弯掉。

有整整一个陈列柜里全是糖果。小约翰略微——这种情况很少——帮点忙“招呼顾客”,他知道每种糖果的价钱,但是偶尔会一分钱卖五颗黄油糖,而不是四颗,也许是四颗蒙得维的亚糖,如果他认识来买糖的小孩。当时,他一直对利润什么的没有清晰的概念,或者意识到在这间小店里,每次卖东西赚的钱有多么微薄。不管怎么样,他太粗心大意,不关心这些事,尽管卡莫迪太太试着跟他解释过,特别是什么时候买糖送袋子,什么时候不送。

“要是他们买一分钱或者两分钱或者三分钱,甚至或者四分钱的,”卡莫迪太太经常跟他说,“就只是把糖递到他们手里,当然要客气。要是他们买五分钱的或者更多,就用袋子。袋子是要花钱的,约翰,你要是不按照我说的去做,约翰,我们就会赔钱。”

约翰对这一点以及他妈妈跟他说的多数别的话都很少听得进去。卡莫迪太太自己在卖糖果方面是行家里手,她在“销售”方面有一些死规矩,就像如今在大商店里所称的。她的规矩之一,是只给一个小孩那么多时间,让他站在糖果柜前决定买什么。这种允许他犹豫不决的时间,是由卡莫迪太太脑子里的一个节拍器来记录的。规定时间结束后,她会一言不发走开,而那个小孩肯定很快就会做出决定,却要站在那里等一会儿,心急如焚地想买到糖果。

当然,对小店里的这些规矩,从来没有宣布过或者任何形式广而告之,但事实上大家都清楚。顾客手里捧着四分钱买的糖果,或者如果买五分钱或者以上时,等着要袋子。

这间小店里大部分时候都忙。人们一开始是出于同情来这儿,之后是习惯了来,就继续连小东小西也来这儿买。卡莫迪太太的丈夫去世时,约翰才两岁,他的弟弟才几个月大。亲戚们凑了总共也许有两百美元,再加上葬礼之后人寿保险剩下的钱,用这些钱,他们帮这位寡妇开了这间小店。她和两个孩子住在小店后面。店门上方用绳子拴了个铃铛,有人进来就会响。卡莫迪太太在的话,会从后面住人的地方出来招呼顾客。过了段时间,她就把两个孩子照顾得很好,即使是靠着这个地方的薄利。

莫里斯·墨菲神父是固定顾客,他说卡莫迪太太把两个孩子照顾得太好了,说她在宠坏他们,特别是约翰。“你把两个孩子照顾得太好了,玛丽,”莫里斯神父经常跟卡莫迪太太说,“你为他们付出太多,把他们收拾得太干净,穿得太好,特别是当家的。”

“当家的”,指的是约翰。现在这一家里当父亲的不在了,约翰就被称为“当家的”,尽管他才快满九岁。在卡莫迪太太那个族裔的家庭里,他们总是像那样,使用“当家的”这个词,不管在美国还是在爱尔兰。这是个习惯,“当家的”就是一个家庭里最大的男性,家里什么最好,都是归“当家的”享用,他这辈子以后都给惯坏了。

例如在卡莫迪家,晚饭有土豆泥时,卡莫迪太太会把土豆泥在盘子上堆成一个小丘,在顶上弄一个凹处,然后把一大块黄油放在那里让它融化。等到她和两个孩子都坐到餐桌前时,她会先舀一大勺土豆泥,让融化了的黄油全沿着一侧往下淌,有黄油的美味的那部分总是给“当家的”吃,而弟弟则羡慕地看着。那个小弟弟肯定不乐意这种事发生一次又一次,但他不是家里年龄最大的男性,所以只能干着急。

约翰长到八岁时,偶尔允许他去烟草陈列柜那边招呼顾客。小店的那部分,也就是进门后右手边那一片更有男性特点。大致说来,小店里靠右边是男性的商品区,靠左边是女性的商品区。店里总共有五个陈列柜,每边两个,从前面接到后面,第五个挡在后面,也没挡完,可以说,成了个方方正正的“U”字形,开口处就是对着大街的店门。在右手边的男性商品区,第一个陈列柜里放的是烟草、雪茄和香烟,不过和现在的香烟种类数量比起来,那时只有现在的十分之一或者甚至二十分之一;右边第二个陈列柜里是给男孩玩的小玩具,比如陀螺、弹珠和印画。你进来后的左手边,第一个陈列柜里是蛋糕和馅饼,第二个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缎带之类的女性用品。横着从这边快接到那边的陈列柜里是糖果。

允许约翰去招呼买烟草的顾客,可以说是培养他长大的一种做法。然而他的妈妈尽量不让他去卖香烟,因为当时,香烟仍然跟生活放纵联系在一起,反正卡莫迪太太的小店里香烟种类也不多,只有“可爱下士”和名叫“完美”牌的,另外还有些五分钱能买二十根的,例如“麦加”和“循环”牌。嚼烟当时很受欢迎,有个简单的装置来把嚼烟切成各种价钱的一条条,一角钱的,五分钱的。这个装置的刀片固定在一个架子上,然后还有扳手,来把嚼烟切断——“B.L.”和“黑德西克风琴手”牌或者不管什么牌子的。“黑德西克风琴手”是卖给更讲究的人,“B.L.”则更具有平民色彩。

在烟草柜台那边,约翰有种危险的娱乐,是在卡莫迪太太去后面时他会玩的一种把戏。柜台的一头安了个切雪茄器,得上发条,因为里面有根反应很快的弹簧。你把雪茄的一头伸进小洞,刀片刷的一下掠过那个洞,就把雪茄封着的那头整整齐齐切下来。约翰玩的把戏,是把食指尖伸进那台机器,伸得能让弹簧反应,然后在被切到前抽回食指。那样做有危险,这种本领,只有被称为“当家的”的人才够胆尝试。

有一天,莫里斯神父正好看到他在那样做,但是没制止他,只是看着说:“嗬,这你也敢。”他好像有点赞成这种把戏。

莫里斯神父自己也玩小把戏,例如故意把两个孩子身上弄脏。就像他跟卡莫迪太太所说,他觉得她把他们收拾得太干净,不正常。他们身上总是一尘不染,让莫里斯神父看了着急。

就在小店后面横着放的柜台后面,还没到住人地方之前,有座小煤炉,可以用来泡杯茶,炉子旁边有个煤桶。要是莫里斯神父进来而卡莫迪太太在后面,他会让她不用出来,他会看着小店,然后叫两个孩子。“哎,”他会说,“把钱捡出来就是你们的。”他会把两三个一分钱硬币扔进煤桶。约翰和他弟弟就会在煤里挖,手和脸上很快都会脏乎乎的,他们的干净衣服也黑了。“现在你们看上去像是一般的小孩儿了。”莫里斯神父说,然后悄悄溜出小店。

经常是“当家的”捡到了那些一分钱硬币。两个孩子中所拥有第一项重要财产,也是他首先得到的,那是在他九岁生日那天,卡莫迪太太送给他一辆自行车。这件礼物很贵重,得用卡莫迪太太辛辛苦苦攒起来的钱购买,当然,她不得不早做计划。“当家的”老是在想从附近几个小孩中某个有自行车的小孩那里借来骑一段,她不喜欢那样,可他总是那样做。

为了让“当家的”有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一开始,卡莫迪太太得跟卖自行车的吉姆·贝里商量很久。要买的自行车得比标准的小一号,因为约翰才九岁,当时的自行车大部分都是为比他大一点孩子生产的,所以吉姆·贝里得提前很久订货。到货后,贝里在夜里送过来,是在约翰给打发去睡觉之后。那是辆红色的自行车,甚至有一个电石灯。贝里给卡莫迪太太看了灯怎么使用。那种化学品是灰色的,盛在一个容器里,固定在自行车上。打开一个开关,另外一个容器就往电石里注入水,那样就产生了气体,气体通过一条管子通到灯里,通到一个Y形出口,可以在那头点着。整个这一套很有科学味,也稍微有点危险。卡莫迪太太相信约翰会喜欢。卡莫迪太太给贝里先生付了一部分钱,还同意每两星期付给他一美元七角五分,直到付清。他们那天晚上把自行车藏在小店里。

第二天早上,约翰那天生日,他从小店后面出来叠报纸。那是他妈妈大清早要干的活,他通常也会帮点忙。他们会在开门前把报纸叠好,并把几种报纸分别摞在柜台上,好让忙着去上班的人可以冲进来,几乎看都不看地一把拿过他们喜欢的报纸,习惯做法是到了周末再结账。卡莫迪太太五点四十开门,晚上总是到十点就关门。那是漫长的一天,不过店里安静下来后有时间休息一下,她可以喝杯茶。

约翰开始叠报纸时,随便看了小店里面一眼。自行车在那儿,靠着一面柜台,他放下报纸跑了过去。

“是我的!今天是我生日!”他说着抓住了车把,感觉正好。“快点,妈妈!开门!”

他迫不急待想赶快把自行车弄到街上。他妈妈打开门,然后推着门让他把自行车弄出去时,一边的脚蹬有一阵子绊到了她的围裙。她低头看围裙有没有扯破时,他就骑着自行车到了街上。她根本没有看到他第一次骑上自行车——这件很不一般的礼物。围裙没破,卡莫迪太太又去自己叠报纸了。

当时是暑假,不用上学,所以约翰骑了一上午自行车。他根本不想吃早饭,他骑车经过小店时扭头扯着嗓子说过了。中午时候,他妈妈非让他吃了点东西,那是他再次经过小店门口时,他妈妈大声要他进来。

他把自行车一直推到店后面他们住的那一部分。他吃了几口他妈妈放在饭桌上的东西,中间又抽空把窗帘拉上,那样没能让里面漆黑一片,不过也够黑的了,让他可以打开自行车上的电石灯开关,然后把灯点亮。那种气味弥漫在整个那里,可是没有谁来阻止他。他不想把灯灭掉,可是他再次把自行车推到阳光下之前,还是把灯灭掉了。

那天他骑不够那辆自行车,觉得永远也到不了天黑,好让他使用灯。他把附近地方骑了个遍,骑到了陌生的地方,他以前走路就算去过那里,也是很少。他总是兜回小店,然后又骑走。

四点钟左右,约翰骑着自行车在抄一条近道,他潇洒地站在脚蹬上,一条小路穿过了一片空地。很突然,他不得不停了下来,因为正好有两个妇女挡在他前面,占了整条小路。他不想冒险骑着自行车从她们旁边兜过去,因为路边草丛里,可能有玻璃碴而他看不到。他动作夸张地下了自行车,然后走路推自行车。那两个妇女没怎么注意他,她们只是扫了一眼,看到不知道谁家的孩子推着一辆自行车,她们继续聊着。

“哎,那位卡莫迪太太,可真是个吝啬鬼!”一个妇女对另外一个说。

约翰听到她这样说,自行车摇晃了一下,那是前轮碰到一块石头颠了一下。约翰脸上感到刺痛,他几乎握不住车把。

“瞧我得这样把糖拿回家!”那个妇女又说,“我刚好只有四分钱,就买那么多,带回家给孩子们。”

“是啊,是啊。”另外一个妇女点着头说。

“卡莫迪太太会不会给我一个袋子装着?她可不会!这位不会!怪不得她有很多很多钱。要说有谁是个吝啬鬼,那就数卡莫迪太太了。”

约翰马上担心那个妇女会扭头认出是他,他浑身颤抖,在咽口水。他很费劲地把自行车掉了个头,走回那段近路的起始处,面对小店。他走路不稳,感到恶心。他知道自己听到了那段话,可是他不敢相信竟会有人那样说。

他在空地的一头骑上自行车时,身上还在发抖。他以最快速度骑到小店时,吹来的风让他脸上没那么发烫了。到了小店外面,他急急忙忙想把自行车靠在马路边,一只脚蹬支在路沿上。他很快支起来,但是支得很不好,自行车开始倒下,可是他及时扶住了,把脚蹬稳稳支好后跑进小店。

还有两步就到门前时,他像是控制住了自己,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柜台后面他妈妈跟前。

“妈妈!妈妈!”他说,“谢谢你给我买了自行车,太谢谢你了。”

泡读  泡读美文  泡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