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蒙德.卡佛
他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年轻女孩时,他正在出售机票的柜台边等候。她光亮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一个髻——那男人想像它放下来披散在她小小的背后的样子——并在穿着皮衣的肩上,挂着一个沉重的黑皮包。他设法一睹她的面貌——她排在他前面——但直到她买好票,转身离去时,他才见识了她的美貌,她脸色苍白、双眸漆黑、嘴唇丰满,她的美使他心跳加快。她似乎知道他在瞪着她看,所以突然将目光下移。航空公司职员打断了他。那男人只好不再看——他猜她大概廿五岁吧——买了一张到东部某城市的二等舱来回票。他的飞机一小时后起飞,为了赶时间,他走进机场的一间鸡尾酒吧,点了一份加水威士忌,然后一边啜着酒,一边看着候机室川流不息的人潮,其中有不少他认为还是待字闺中的美丽少女,穿着流行杂志上的服饰。后来,他又看见了那个穿皮衣的黑发少女,正站在服务台附近,和另一名穿着滚灰毛巾边外套的金发少女谈得很入神。他很想在她搭机飞往她要去的地方之前,吸引她的注意,好请她一起喝杯酒,但他又想到,即使她朝他这边看,酒吧间的阴影可能也很难让她看见他。过了一下子,她们两个分手了,但没有一个朝他这边走过来。他叫了第二杯加水威士忌。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正准备买本杂志在飞机上看,他觉得有人挤着他。起初他很奇怪为什么有人这么挨近他,但一看到是谁以后,便露出了笑容。
“生意真好。”
他说。她抬头看看他——她脸红了吗?——她嘴角泛上一抹怪异的笑,稍纵即逝。她从他身边移开,走入候机室的人潮中。那男人拿着杂志站在柜台边,伸手去掏后面口袋的皮夹时,发现皮夹不见了。我会是在哪儿掉了呢?他想。他脑中开始列出皮夹中的东西:信用卡、现金、会员卡和身份证件;他的胃中翻搅着类似害怕的情绪。那女子那么靠近我,他这么想,并且立刻想到了是她扒走了他的皮夹。他该怎么办?他的机票还在,安稳地放在西装里面的口袋——他伸手进去摸一下那个信封,确定还在。他可以搭这班飞机,抵达目的地后,打个电话叫人来接他——因为他连搭公共汽车的钱都没有——然后处理完事情,再回家。但是现在,他必须得先处理一下遗失的信用卡——打电话回家,叫他太太从书桌的最上面一个抽屉里找出电话号码,再打电话与各个公司联系——好麻烦啊,这整件事简单直令人窒息。他该怎么办?首先:找个警察,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描述那名年轻女子的样子。她真该死,他想,装出那注意到他的样子,站得靠他那么近,还在他说话时,脸红得那么漂亮——这一切竟然只是为了扒他的钱。她的脸红并不是害羞,而是担心被识破,这点最令他受不了。该死的骗人的动物。他将对警察隐瞒一些细节,只告诉他她做了什么,皮夹里有些什么东西。他咬紧牙根,他可能再也看不到那个皮夹了。那黑发女子再度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时,他吓了一跳,而又非常高兴,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就近告诉站在X光机附近的警卫。她背对着候机室前面的窗户坐着,计程车和私家车在她身后逐渐聚拢的暮色中缓缓移动。她似乎正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她旁边有个空位,于是那男人走过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
他说。她看着他,一点儿都不认得他的样子。
“我不认识你。”
她说。
“你当然认识。”
她叹了口气,把书摆到一边。
“这就是你们这些人的想法——像捡拾迷途的动物一样捡女孩子吗?你以为我是什么?”
“你扒走了我的皮夹。”
他说,并且为他用了“扒走”这个字而沾沾自喜,认为比偷、窃,甚至抢字,更口语化。
“你说什么?”那女子说。
“我知道你做了——在杂志摊那边。如果你把它交还给我,这件事就算了,否则,我就把你交给警察。”她神色凝重地端详他。
“好吧。”
她说,然后从她腿上的黑包包里拿出一个皮夹。他接过来。
“等一下,”他说:“这不是我的。”
那女子跑了,他在后面追,就像电影里的画面一样——旁观的人四散躲避,那女孩闪来躲去,以免撞到人,他沉重的呼吸声提醒他,他已经老了——后来,他忽然听见后面有个女人在叫:“站住,小偷!抓住那个人!”他前面那个黑发女子不见了,这时有个穿海军装的年轻女子伸脚绊倒他,他重重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都重跌在候机室的瓷砖地板上,但还是紧紧抓住那个不是他的皮夹。那是个女用皮夹,里面塞满了钱以及各种信用卡,而皮夹的主人是那个穿着滚毛边外套的金发女郎——那个稍早前他看见和黑头发的女扒手说话的女人。她也是气喘吁吁的,身边还有个警察。
“就是他,”金发女郎说:“他扒走了我的皮夹。”
而他却无法向警察证明身份。两个星期后——困窘和愤怒已渐平息、家庭律师的钱也付了、家中的混乱也恢复了——早上的一个邮包寄回来了那个皮夹,没有附带任何解释。皮夹原封不动,钱一毛不少,所有的证件也都在。虽然事情过去了,那男人觉得他的后半辈子,看到警察都会不自在,在女人面前都会觉得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