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不见她了,自她嫁到南洋之后。稍稍丰腴一点,却依然眉清目秀。我对她最后的印象是婚礼,她穿着缎质绣花旗袍,绣花披肩风情万种的垂自肩颈。
而此刻的她虽美丽如昔,神色间却有几分仓皇,她到我下榻的旅馆来看我,我当时应邀赴南洋演讲。和她谈了几句话以后,她坦白表明来意,她说她很想念台湾,想请我为她先生打听一下,有没有回台湾就业的可能,我答应了她,话题便转到别处。
“这里的人吃东西真有趣,”我说,“他们爱讲一句‘搀搀’,点炒面可以搀米粉同炒,炒米粉又可以跟河粉搀,点河粉偏又跟乌龙面搀。”
她也笑。
我说这大概是“多元文化”造成的,既然这是一个由马来人、华人、印度人“搀搀”而合成的国家,则一个盘子里把面、米粉、河粉“搀搀”同炒也是理所当然的。
她对我的文化分析不置可否,却对炒面话题非常兴奋,她说:
“哎,你知道吗?要说炒面,这里各处的炒面我都吃过,就只有我家巷口那家摊子炒得最好。我也想学他做,就是学不像,他的铁锅好,家里的锅子比不上–哎,你哪天有空,我带你去吃一次!”
回到台湾,帮她问好了一个机关,丈夫对这件事很关心,一直问我:
“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呀?”
“他们不会回来的!”
“不是说很想台湾吗?”
“他们不会回来的!”
“如果他们不会回来,你干嘛去帮他们找事?”
“找归找,那是尽朋友的情分,但他们是不会回来的。”
“你怎么知道?”
“你等着瞧,就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我说。
“她口口声声想念台湾,那是真的,她口口声声想回来,那也是真的。可是,一个人如果强调自己家巷口的炒面是天下第一,那就是说,她爱上她所住的那条巷子了。一个人一旦爱上一条巷子,她其实是走不掉的了。她其实已经属于南洋了。”
她真的没有回来–一如我所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