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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散文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沈从文先生非常热爱自己的故乡,故乡的风土人情,如画的山山水水像烙印一般深深留在他的心中。
他的散文集,总是带有浪漫主义色彩,如诗,如画。
《边城》一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翠翠了。
在她的一生中,经历着许多凄美的生活,和感人的爱情故事。作者以这个少女的背影为灵感创造这一人物形象。
他描写了湘西边小镇的人们,用善良、坦诚、勤劳、质朴的人性光辉,谱写出一支美好的山村生活的牧歌。
同时在淡淡的言语中,还是透露一丝对作者对湘西苗族文化无限眷恋。逝去的爷爷和出走的傩送分别代表了苗人无法割舍的历史。
散文中抒发着作者对故乡的眷恋,表达着自己对妻子的爱意。
那时的人们生活艰辛,在岸边水上的世世代代生活的人们,依然保持着自然旺盛的生命力,由此发生了无限感慨。
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延伸出来自己的想象。
从这个作品中或能给我一点怀古的幽情,或给我一个噩梦,或给我们一种勇气同信心。
在上一个学期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特别是在做摘抄时,在上学期我做摘抄都是选用《巴金散文》,这里面讲了很多故事,也有作者平生经历的事,也有许多作者的感受。在巴金的散文上我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在巴金的很多文章写到爱国二字,他还多鼓励那些青年多读书,在他的许多文章中都有比喻的修辞手法,他向我们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他用他那生动的语言来给我们描述当时社会之黑暗,在他写到爱国诗篇时,又是那样的激情彭湃,很快就能让人听到他的心跳声,看见他的赤诚血液在流淌着,那时我们的心是相通的,我们的心紧紧的抱在了一起,我们超越了时光,仿佛我也回到了他的那个年代,在我苦闷时他的文章又激励我前进。我们甚至超过了年龄的界限,我们成了一对要好的朋友,忘年交!
我虽赶不上巴金的文笔,但我可以感受到他的精神,一种我从没见到过的精神,一种近似爱国又高于爱国的精神,这样的精神不是人人都有的,不!应该是说这样的精神是为数不多的人才拥有!那些没有真正的爱国情操的人是不配拥有这种精神的。作者是一个无神论者,他不信鬼神,不怕妖魔。但在他的文章里还是写到了妖魔鬼神,不过他是把他们暗喻成一个个社会的黑暗。这就是我们的巴金,一个看见什么就说什么的人,他还写过很多悼念他人文章。他写这样的文章时就不那么愤慨激昂了,而是那么的严肃。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悲痛的心情,这是显而易见的。
这就时我读过巴金文章后的感想,相信你们读过后一定也会有这些感想的!
她出生于上个世纪10年代的一个旧式家庭,既是管家小姐,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五岁识字,七岁读《诗经》,九岁学《论语》,十岁就可过目能诵,挥笔成文了。她善于记录身边的琐事,并将它们撰写成简朴又不失典雅、直白又充满温情的精美文章。她就是琦君,在这几年间里我读过的最优美的散文集就是《琦君散文》。
《琦君散文》按内容分类编排,我尤其喜爱描写亲情的第一章节内容。琦君最常写的也是亲情,尤其是描写母亲的散文。如《妈妈的手》,先从“我”与儿子的互动着笔,牵引出妈妈那双布满岁月沧桑的手,通过母亲那双手在日常一天中的忙忙碌碌的经历,表现出那个年代劳动妇女的艰辛,同时也流露出她对母亲的深深思念和挚爱。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母亲洗手的片段。母亲的手布满沟壑,散布着因常年浸泡在水中而开裂的伤痕,像张开着红红的小咧嘴。母亲洗刷常常用到强碱水,那开裂的伤口经常被抹布和碱水搓刺得直皱眉头,却不曾见过母亲因此而停止过劳作。直到洗刷完了,母亲才接上一盆滚烫的热水,把自己的双手浸泡到里面很久很久,然后脸上就露出了满足的笑容,好像这是母亲最大的享受。
世人皆爱牡丹,然正如晋朝陶渊明独爱菊花,琦君一家都偏爱桂花。大多文人墨客的笔下,秋天总是“悲寂寥”的,琦君的父亲却吟诵出“秋花远比春花净,春月何如秋月明”的诗句。琦君因此写出了《秋花远比春花净》的散文。桂花是在秋天开放的,这也是他们一家喜爱秋天的原因吧。琦君在《桂花雨》一文中这样写道:“桂花不像梅花那么有姿态,显得笨笨拙拙的,不开花时,只是满树茂密的叶子,开花季节也得仔细地从绿叶丛里找细花,她从不与繁华争艳。”如此低调的桂花,怎能获得琦君的喜爱呢?那是因为:“桂花的香气味,真是迷人,不但可以闻,还可以吃”。生长在中国最南端的海南岛的我,此前不曾见过桂花,但琦君笔下的桂花,在我的心头拂起大大的波澜,优雅、质朴、清香,这是琦君笔下的桂花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
世态万千,而我却可在琦君的散文中找到一份感动、一份幸福、一份温情、一份思念……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促》的文章,是一篇优美的散文,重要写的是,我们的时光是若何流逝的,我们的日子若何过得如许促呢?我细心想后,认为不是我们时光太少,而是我们做的没用的工作太多罢了。
其实,在我三年级的时刻,教师安排功课少一点,我都要做到七、八点,假如多一点,九、十点是绝对的。我当时都认为是我智力有问题了,为什么别人六、七点就可以做完的工作,而我就要这么久呢?直到我去了彭师长教师家里,我才知道,我为什么做得这么慢了。
在《哈佛家训》里说过,人生平睡觉要22年,闲谈要5年,发呆要1年,跑步要6周……其实,我们生平中做这么多事,有一些是必须的,而有一些呢,完完全全可以不做,比如发呆,假如不做的话,生命就可以延长1年,如许想想,你还会认为时光少吗?
其实不要怪时光短,只是我们做的没用的事太多罢了。
那一天,我第一次来到彭师长教师家里,我照样像往常一样做功课,然则这一次,我却在五点四十五就做完了,这一个数字我记得异常清楚,这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这么早做完。我很奇怪,为什么我在师长教师家做功课做得这么快,在家里却这么慢呢?于是我列了个单子,创造我在家里要多做“发呆、看电视、吃零食、喝水……”等等无用的工作,我立时恍然大年夜大年夜悟!本来时光是这么飞快地流逝,怪不得人人都说一寸时光一寸金了!
本周,我读的书是《汪曾祺经典作品》。这本书分为小说和散文两大类。小说有《异秉》、《受戒》、《岁寒三友》、《寂寞和温暖》、《大淖记事》、《七里茶坊》、《职业》、《陈小手》、《安乐居》、《陆判》等。散文有《花园》、《冬天》、《夏天》、《我的家乡》、《北京的秋花》、《草木春秋》、《淡淡秋光》、《翠湖心影》、《泡茶馆》、《昆明的雨》、《观音寺》、《天山行色》、《湘行二记》、《皖南一到》、《泰山片石》……全书共283页。
这个小说集的第一篇就是《异秉》。由于我忘看书,全书我也就只看这一篇。
《异秉》的主人翁叫王二,很可能是王二小的爷爷。这个“王二小的爷爷”原先是摆一个熏烧摊子的.。这个熏烧摊子什么都卖:卤豆腐干,牛肉,蒲包肉,猪头肉,黑瓜子,白瓜子,盐炒豌豆,油炸豌豆,兰花豆,五香花生米,后来还添时令的“羊糕”,“五香兔肉”……
可是,经济不景气,周围的摊子都渐渐败落下来,不过,王二的摊子却办的越来越红。接着,王二把他的摊子搬到一家店铺那里。金银财宝哗哗哗的往王二家里流。
王二富裕。他便去听书,但我猜他啥也听不懂。王二还爱赌博,书上说,王二输的时候不多,这表示王二肯定是个大老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太会算计……
文章的最后一段写出王二的“异秉”,先解小手,后解大手……真的是因为“异秉”使他发达的吗?恐怕是因为他的勤劳和精明使他的生意红火起来的吧。而且,价钱公道,有诚信也是他留住“老主顾”的主要原因吧。
这堆鸡毛蒜皮的小事,作者也给说出来,可见作者特别隆?梢舱撬男醋魇址ㄓ胫诓煌Α
当时,朱自清在上海吴淞中国公学中学部教书。不久,中国公学闹起风潮,他被学校保守派撵走了。但仅仅几个月的上海生活,对他来说,很有意义。他在中国公学结识到一直敬爱的叶圣陶,两人意气相投,以后来往非常密切。中国公学还有一位诗人、朱自清的好友刘延陵。他们三人一起商量,并和在北京的俞平伯联系,筹备创办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新诗杂志《诗》月刊(1922年1月创刊)。
那时,朱自清是刚刚走上社会的二十三岁青年。他一方面确实感觉到反动派对他们的精神上的重压,一方面又因为遇到新文学运动上的知己朋友,心里洋溢着青春的热情。 《歌声》描写的印象风光就是他向往的一个理想乡。到“中西音乐歌舞大会”去听“三曲清歌”的朱自清,暂时忘掉学校风潮等烦琐世事,心满意足地沈湎于幻想世界。他从“歌声”联想起“一个暮春的早晨”。同时,音乐变成雨点洒落到诗人的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接着,他的手感觉到“新鲜的微风”,他的脚感觉到“滑腻可爱的甬道”。这一段文章都是诉诸触觉的。下一段描述,给人的视觉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人在“花园”看到五彩缤纷的“群花”。朱自清对颜色的感受能力极其丰富,与众不同。“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是什么样的颜色?读者不发挥诗的想象力,是不能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最后是依靠嗅觉的一段描述。诗人闻到“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还有“清新的蒸气”。从听觉开始,依次唤起触觉、视觉、嗅觉,最后回到听觉,《歌声》的结构可以说是非常巧妙的。 另外,还有三个技巧上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卓越的比喻。把“新鲜的微风”比作“爱人的鼻息”,“把“白矾石的甬道”喻为“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这是直喻。上面已提到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可以说是一种隐喻。这些喻言有力地唤起读者的联想,产生了良好的艺术效果。第二个特点是拟人法,“花园”里的“群花”做着“清梦”,她们像是“愁着芳春的销歇”“感着芳春的困倦”似的。这几句话使人感到她们“甜软的光泽”中的生命,并且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亲切的印象。第三个特点是精巧的措词。意思差不多一样的“像~一样”“正如~”“~般”“~似的”等词语,他故意分别使用。
“霏霏的”“薄薄的”“蒙蒙的”“涓涓的”等叠词,故意多用。陈述句里,有时穿插着一些推测句和疑问句。这些修辞上的工夫,把这个小品接近于一篇诗。读起来,有节奏感,又和谐,又流畅。对朱自清早期散文,叶圣陶曾经给以严厉的批评,说:“都有点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朱佩弦先生》)。但这可能是因为关系亲密而敢说的苛刻话。《歌声》给人的印象是“朴素”“淡雅”,绝不是“浮华”“造作”。它是一篇富有朝气的青年诗人流露出自己心象世界的好作品。
暑假,我买了一本《汪曾祺的散文》。本想在闲暇之余读这本书消磨时光,那知道却对其手不释卷。
《汪曾祺散文》描绘了各个地区风情,人物特色,民风习俗,以及地方特产,这一切,都使人耳目一新
人物传记,上到文学家,下至普通平民,一切都是汪曾祺先生所接触的人。我印象最深的是《吴大和尚和七拳半》这个故事。书中描写了两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含辛茹苦的吴大和尚和矮的出奇的七拳半。他们都是旧社会的普通平民,他们都有烧饼店,却拥有不同的故事,吴大和尚开烧饼饺面店,有妻小,本来是个幸福的家庭,结果他的妻子跑了,留下了他孤单一人看家;七拳半是个体户,他也有个烧饼店,而且生意兴隆,作者对其充满了期望。他们的故事真切再现了旧社会的平民风貌,仿佛再现了那时的乡村生活,其乐融融的家庭,街头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农民在田里辛勤的劳动。这一切有苦有甜。妈妈读了这本书后,津津乐道:“我好像回到了童年!”虽然我是没有体验过乡村生活,但在汪曾祺的散文中,仿佛能感到乡村生活的酸甜苦辣。相信汪曾祺先生也是很怀念吧!
汪曾祺先生写的小说,我感到的是一种亲切,一种情调。他在写人的时候,总是对别人表达一种尊敬;写景物的时候,总是显现对江山大河的热爱;写美味的食物的时候,是一种向往。字里行间都是
很实在的,不像别的一些文章,描绘的龙飞凤舞,其实文章只是空荡荡的。汪曾祺先生的文章更是纯真的,美好的。我们应该像他一样,对人他友好,对事物认真。书中也描绘了他的老师为人处事,待客之道,也应该值得的我们学习。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
今天,我读了《巴金散文卷》里的一篇文章,叫《小端端》小端端是巴金的外孙女,她生活在成人之间,缺少小朋友。
在这篇文章里有句话,让我非常感动:三年前,我称它为填鸭式教育,一样是灌输,只是填塞进去的东西不同罢了,是啊,我作为一名六年级的学生虽然作业不多但我同样感到很累, 很累。
巴金爷爷真么理解小学生,是因为他也是受过填鸭式教育的人。但是现在这种教育理念是很难改变的。这也正是我的痛处。
巴金爷爷经常和朋友一们聊起这种教育理念,。有的说:孩子给功课压得喘不过气来,思想上毫无生气;还有的说:我们不需要培养出唯唯诺诺的听话子弟。意见很多,可是大家都愿意看到孩子活泼些。
巴金爷爷还说,他上学时最怕考试,走进考场万分紧张,从“死记”和“硬背”得来的东西一下子忘得精光。
我不能批评巴金爷爷说他笨,但是从“死记”和“硬背”得到东西的确很难。
我作为一名小学生,渴望得到一对翅膀,一对想到哪里就到哪里的翅膀,我也渴望得到自由,但是我的只渴望能化身为一颗种子,永远的种到我的心里。
此时此刻,我只想大喊:我要一个快乐的童年!!
林清玄先生可是台湾最著名的作家,他一生创作无数,还有不少文章入选了小学语文教科书教材,我很喜欢这一位高产作家。今天,我又读了他的散文集――《林清玄散文精选》。
《林清玄散文精选》是林清玄老先生花费了毕生的心血以及一生的精力写出来的,可以说是林清玄文学思想的一个结晶,他将教会人们学会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心软心除障碍,将自己的人生活得更精彩。这本书分别以“智慧”、“自在”、“清净”、“慈悲”为主题,以“不辩”、“不看”、“不闻”、“不争”作为作者林清玄的答案,像一道自问自答的应用题,令人受益无穷。
作者在文中序言中讲道:“今天比昨天慈悲,今天比昨天智慧,今天比昨天快乐。这就是成功了。”是的,倘若我们能够做到每天努力一点点,一天进步一丝丝,哪怕只有游丝般的进步,那也是一种成功啊!人们为什么不这么做呢?不是很惬意的人生吗?人的一生中,可以有雄心壮志,但不可以毫无志气,无志气的人,不论是少年、青年、中年、老年,都会表现出一副行尸走肉般的模样。
每天都要有进步――这就是《林清玄散文精选》这本书带给我的启示。
他,是精神极端而后丰富的人呐!
正如一些书中对于周国平先生的简介一般,其实在可以称一哲学家,其中对于人性所诠释的哲理也是其散文中尤为核心的一部分内容。他用散文这一文学形式来谈他的哲学,他的思考以及他实在与众不同的见解,用一颗虔诚的心来探索现代人精神生活中的普遍困惑,重视心灵的历程和磨难。
他的文学是富有冲击力的,但有时却也教人深思反省起来,这一“顽童”用富于理性与感性于一体的文字风格来感染者精神平乏的现代人。
浅通其人后,是想读其文的了,可是我在翻开扉页的那一刻前,心中却犯起了嘀咕,不禁疑虑,凭我这般,究竟能否解其哲理,贯其思想等等,但终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读了起来,顿时,之前顾虑全消,他的文字深入浅出,老人和小孩都能获得启迪吧!
“他们关心精神价值甚于关心物质价值,在他们看来,无论个人还是人类,物质再繁荣,生活再舒适,如果精神流于平庸,灵魂变得空虚,就绝无幸福而言。”这句话值得我们铭刻于心,铭记一辈子的。这句话中的“他们”便是指守望者们,国平先生看出在这个喧闹的世界上,争名逐利的人实在不少,而他们却往往忽视了精神的重要性,此时就须出现守望者们守人类安身立命的生命之土,望人类超凡脱俗的精神之天。俗语曾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物质世界已陷不可自拔的人类是不足以,不愿去寻求物质的本象,过眼烟云般纸醉金迷的奢华享受极大满足了人们的物质欲望,却因此蒙蔽了双眼,葬送了卿卿真、善、美的精神。不流于他们是极痛苦的,苟非超脱常人的毅力是万不能攀至此等境地的。在漫漫长夜,惟守望者揣一颗孤单寂寞之心在那儿独忍!
“今天的孩子们何尝不是在悬崖边上的麦地里玩,麦地里有天真、童趣和自然,悬崖下是空虚和物欲的深渊。”现今的世界何尝不是这样,孩子们终是无邪的,终得是受外在而影响而发生本质性的变化,他们终究有两条路,做两类人,俗人及守望者,俗人占据物质世界,而守望者占据寸土寸金的精神世界。当今中国乃至当今世界前者不胜枚举,后者屈指可数。
有感,即有感觉,得悟,我心中记住的而不过几个字罢了:守一方洁净之土,望一丝可敬之神!
之前,老师让我们去读散文。有一天,我在超市里发现了一本《朱自清散文》,我马上请求妈妈帮我买下来。 一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拿出《朱自清散文》,埋头看了起来,第一眼就看到一个引人注目的题目:荷塘月色。一听,就知道内容肯定是非常好。随后我读了这一篇散文,在这篇散文里话中有话,还显示出了荷塘的“美”。其中,我还学到了梁元帝的《采莲赋》: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首徐回,兼传羽杯;峤贫骞遥伎6湎搜兀ㄑ庸瞬剑幌氖即河啵赌刍ǔ酰终瓷讯承Γ非愦柴铡I⑽睦镆灿行矶嗑实牡胤剑热纾菏魃疑弦荚嫉氖且淮渡剑挥行┐笠獍樟恕J鞣煲猜┮涣降懵返乒猓痪虿傻模强仕说难邸U馐焙蜃钊饶值模魃系撵退锏耐苌坏饶质撬堑模沂裁炊济挥小D憧矗裰熳郧逭庋氖耍焉镄吹罔蜩蛉缟且徊慷嗝次按蟮拇醋靼。
以后,我也要像朱自清一样,写诗写散文,这样,我长大以后也会是一个出色的人。除了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以外,还有其他的散文,如:《背影》《春》《论百读不厌》……对了后面还有朱自清谈如何写好作文哦。
读朱自清的文章,或许是历史的原因,民国的文章仍保留着前清古文的特点,特别精炼,有非常流畅,自然,体现了对文字的驾驭,对艺术的追求,感觉作者自己写文字也应有深深的陶醉感吧。
下午读朱先生的歌声等文章,真是被他的高度的艺术性折服了。周围的景致在他的感官体会下,像小河细细的流淌出来,变成了诗和画,有的地方又像他的隐语,我们局外人,里面的东西,我们怎能看的尽呢!“仿佛一个暮春的早晨,霏霏的毛雨默然洒在我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新鲜的微风吹动我的衣袂,像爱人的鼻息吹着我的手一样,我立的一条白矾石的甬道上,经了那细雨,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踏着越发感觉滑腻可爱了。”周围的景致成了作者思想的一部分,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我们每天都在物和景中浸泡,甚至去天南地北,随着滚滚人流,到处走马观花,我们又能看出多少景中的东西呢?宝贝在我们手中,我们都要把它扔掉,我们不认识他,不了解他,又怎知它的价值呢?
记得有个故事,说一个小女孩对着一簇花说话,大人很好奇,问小女孩说什么呢?小女孩说,我对她说,你长得真漂亮啊!我们对物的纯真像小女孩对花,对景的爱恋像朱先生一样,再能见景而沉醉其中了。
初次接触散文,相见恨晚,以往对散文不屑一顾。害得我读“千遍”,乃至它的每句言语都让我花上一整天的功夫去理解,才将自己的感悟写出来。甚至花了一个寒假才把《朱自清散文精选》读明白。
现论来,书内有朴素动人的《背影》中父爱振颤;有轻盈凝练的《匆匆》中幡然醒悟;有在那明净淡雅的《荷塘月色》中完全沉醉……他写得每篇散文都富有真挚、深沉而又细腻的感情,读着读着可引人进入胜境。让我回忆起浪费和美好的时光的那篇散文《匆匆》,使我留念。
回忆以往浪费的一个个日日夜夜,心痛仍是心痛,心痛中我算着浪费了的日日夜夜竟有几千天,而过得不是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那乃是苍海一粟,我看着、看着……想着、想着……感到有千万根钢针刺痛我的心灵,眼角不时流下了几滴泪水。为何?为何?时间不可倒转,不可被人控制,不可如同树木、花儿、鸟儿一样去了又回。为何,为何……?恍如想起流水也和时间一样一去不复返,难不成他俩是兄弟?时间怎会不留下声音,不留下踪迹,不留下……难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是可能找到它的?
放假了,我哪天早起过?早上九、十点才起床;中午去同学家玩,回来后看电视,时光在我的身边偷偷溜走,让我的心更痛了。
在我思索时,时间会溜走;打电脑时,时间仍会溜走……时间就是很特别,他和万物不一样,随时随地会从你身边溜走。唉……惋惜,惋惜……从此,我明白了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
读完了《朱自清散文精选》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想到了振颤的父爱,还是想到了“男女分座”的“文明”,或者是梅雨潭瀑布的质和色,再不然就是秦淮河的见闻感受,总之像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涩,难以用言语来阐述。
在人们心中,徐志摩是以诗闻名于世的,其实徐志摩在散文创作方面的成就并不低于诗歌。与鲁迅的犀利辛辣、冰心的清婉明丽、周作人的冲淡平和、朱自清的温柔敦厚、丰子恺的幽默诙谐不同,徐志摩散文有着绮丽而热烈的独特风格。
徐志摩为我们留下了《巴黎的鳞爪》、《秋》、《落叶》、《自剖》、《爱眉小札》、《志摩日记》等多部散文集。从印度洋上的秋思到北戴河的冥想,从泰山日出到巴黎的鳞爪,他的思绪跋山涉水,他的情感云游四海,阅读他的散文,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灼灼逼人的青春热浪,他用浓得化不开的情感,执著地追寻着浪漫主义的脚步。朱光潜曾经把欧洲18 世纪末到19 世纪初的浪漫主义文学的特征概括为三个方面:主观性、自我性、自然性,朱光潜强调,主观性是浪漫主义最突出的而且也是最本质的特征。但是,如果只强调浪漫主义文学的主观性,那多少有些片面,浪漫主义还有其他一些特征。
徐志摩的一生无拘无束,想做诗便做诗,想写散文便写散文,想恋爱便爱得无所顾忌,想云游便海内外四处漂泊。他在《翡冷翠的一夜》中,以一个弱女子的口吻写出了自己的幸福与痛苦、哀怨与感激,其中交织着执著、依恋、挚爱、无奈、自怜等种种情感,情思缠绵,层层深入,这种复杂的思绪正是诗人当时客居异地( 佛罗伦萨) 的孤寂、对远方恋人的思念,以及爱情不为社会所容的痛苦等情感的真实反映。徐志摩作为一匹就使打破了头也要保持我灵魂的自由的野马,驰骋在自己的理想与激情构建的散文世界里,他不仅要狂奔,而且还要自由地飞! 《在想飞》一文中,他热切地呼唤: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 一翅膀就跳过一座山头,影子下来遮得阴二十亩稻田的飞,到天晚飞倦了,就来绕着那塔尖顺着风向打圆圈做梦。诗句体现的正是浪漫主义推崇的表现个人的主观情感,追求个性解放、自我扩张和自由发展人生理想。徐志摩曾经在《青年运动》中说:为这新的洁净的灵魂与肉体造一个新的洁净的生活) 我们要求一个-完全的再生。他说这话的目的,就是要让个体生命在感知外界事物的时候,在想象欲望的驱动下,由一种感觉虚构成能表现自己思想的实物。徐志摩的这种超越的意识反映在散文创作中,就是他超常的想象力,他运用虚构的意象来表达他自己的某种情感或理想,创造出虚幻的艺术形象在徐志摩笔下,月光宛如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拟人手法为全文营造出朦胧而又美妙的意境。
在巴黎的鳞爪中,徐志摩这样描绘春风:不拘束你,不责备你,不督饬你,不窘你,不恼你,不揉你。它搂着你,,它那招逗的指尖却永远在你的记忆里晃着,多轻盈的步履,罗袜的丝光随时可以沾上你记忆的颜色! 将巴黎的春风当作温柔的女子来描写,惟妙惟肖,不仅写出了风的特色,而且写出了自己对巴黎的一往情深。在海滩上种花中,徐志摩用海滩上的/沙漠象征松散、缺乏生命力的中国社会,用小孩不停地往沙里栽花象征播下的几颗真、善、美的种子,用小孩左手提着水壶,一滴一滴地往花上浇水象征自己忐忑不安的复杂心情。在他的散文中,弥漫着一种具有象征意味的神秘气息,他整段、整篇地运用比喻、拟人、变形等表现手法,使散文呈现出一种唯美的浪漫气质。
《浓得化不开》是徐志摩散文中的一篇名作,后人常以此来概括徐志摩散文的总体风貌。红心蕉,多美的字面,红得浓得好。要红、要热、要烈,就得浓,浓得化不开!
读了余华的《活着》心里感受颇多。也看了几篇别人的评论,也就是读后感。或许是自己知识浅薄吧,从中感受到的没别人多,也没看出些什么大道理来。这是个遗憾。但内心多少还是受到点震撼抑或可以说受到点启发的。
人,只要还没死透就得好好地活着,而且要活得踏实,活得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别等到垂暮之年了才幡然醒悟――自己这一生活到狗身上去了。这是悲哀的。亡羊补牢,羊都没了还补啥牢,有用吗?没有了,一切都晚了。走错了路可以从头再来,做错了的事就无法改变了。人的一生啊就像花一样,从花一苞到绽放再到凋落。可是花落了会再开,人老了就不再有少年了。
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用福贵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年轻时生活的糜烂,父亲的死开始懂得责任这个东西,然后被抓壮丁去当兵看尽战争的残酷,再到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后懂得了“活着”的意义――我还活着!看透了人生!
对!我还活着。只要人还活着就要一直活下去,直到大地召唤。成了一个土馒头,一g黄土为止。
“活着”是进行时的。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不论平庸与否都无从逃避,直到死为止。但是,死这种事不管你想不想都终究会去面对的。死就像史铁生说的那样:“死是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做人还是平常一点的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性命。”这是福贵在经历了一系列坎坷后对人生的感悟――人,平平常常地过一生就好。这是一个老人,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人,一个亲手埋了一个又一个自己的亲人之后依然坚定地活着的老人对人生的感悟。
我是个平凡的人,胸无大志,最大的梦想就是吃一顿饱一生。名利这东西对我来说,有是好事,无亦无不可。平淡而不平庸才是我想要的生活。人嘛,这一辈子也就那么一回事,看开了,也就看开了,怎么活都是一种人生,人间嘛,幻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