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像往常一样,一个人,屋里屋外都是一样的安静。打开床头灯,打算看会书再睡觉。翻开耀一的《再美不过想像》,读着祝义与王安全的故事,时间不受任何阻力的快速划过,故事看完了意犹未尽。翻了会微博,又重新打开书,继续看了篇――小城故事。本以为这下可以踏实睡觉了。合上书的那一刻,落下一片东西在被角,捡起来看是一张曾经很喜欢的相片。
相片里的我一张年轻的脸,一头长发飘在身后,粉色的太阳镜,宽松的黑色T恤搭配着大号斜挎包。手腕上还戴着情侣红绳。背后热闹的人群围在一只鸵鸟的笼子外……我一手拿着相片,一手打字。每打一句话都先看一眼相片,恐怕哪里与相片描述的不符。相片里树还是嫩黄色的,对,刚刚发芽。那是我与男朋友的第一次约会,是春天,阳光明媚的一天。算不上羞涩吧,但还是有点像棉花糖的感觉,柔柔的、纯纯的甜。这种感觉对于每天考虑着房子车子工资钻石的人来说是体会不到的。
看着相片沉思了一会,找不到日期,只记得那是2009年的初春了。粗心的我没有留下一点文字记载,也没有收藏起公园票根做纪念,我的粗心大意以至于我们之间的很多第一次都只能靠闭上眼睛回想。相片怎么会突然钻进这本书里的,我想大概是元旦搬家的时候老公在哪个角落捡到顺手塞进书里的。是的,他就是这张相片的摄影师。
他是一名战士,从我认识他的时候起他就是,现在依然是。他有英俊的脸庞、帅气的身材,暖暖的耐心,他没有的是自由的时间。大多数时间里我都是一个人在家,像今天这样,上上微博,偶尔也翻翻小说打发时间。同时我也打算每天写一点东西,把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能回想起来的都一一记载,因为怕大脑的褶皱被岁月慢慢磨平,有一天会再也想不起来我们之间走过的路,摸不到对方的一颦一笑了。
我们是2008年冬天朋友介绍认识的。然后就认真的在一起了。各种“忠告”里走过来,庆幸当年单纯的有点傻,傻到一路没有考虑过散伙这回事。经历过多少艰辛,其中包含了整整两年的异地恋,因为认识半年后他去南方上学,而我在北京等待他,用耀一的一句话说,因为爱一个人,所以爱上一座城。果然是,觉得北京这做城市充满了期待充满了幸福的泡泡,总绕在身边飘来飘去。每天都有满满的能量支配给等待。
我们的恋爱里手机这个通讯设备有着不可埋没的功劳,见面的机会少,短信和电话缓解着我们的想念。当时有一部热播剧叫落地请开手机。我很佩服里面的李小晚,看上去柔弱,却坚强的选择了和沈亢的爱情。主题曲是迪克牛仔的放手去爱。那时候我痴迷着这首歌,睡前听醒来也听,洗衣服时候听,走在路上站在公交车里都会听,在MP3里循环播放了无数遍。记得有一天上班,中午他利用休息时间打电话来,我说知道我最喜欢什么歌吗?
就是放手去爱啦。他说:连队有事了,先挂了,你过五分钟给我打过来。他经常话正说到一半时挂掉电话,那是因为工作的特殊性。所以我毫无怀疑的过了五分钟就打了过去……放手去爱不要逃,爱不是想要得到就能得到……我听到了全世界最好听的彩铃,那是在这个世界上第一次有人专为我用心设置的。也是他第一次说谎骗了我,不过,小小的欺骗早已被感动埋没了。
把相片放回书里,看着第一个标题――再热也热不过初恋。合上书,关了台灯,这么安静的夜晚,适合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