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松先生的新作《第五媒体——无线营销下的分众传媒与定向传播》以罕见的前瞻性,系统地阐述了无线广告在第五媒体上的运用思路,对第五媒体的定义、无线广告的发布形式、应用标准和广告效果进行了全面的探讨。本书也详细分析了第五媒体的分众性、定向性和互动性的本质特点,以及由移动互联网所产生的“无线营销”这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本书鲜明地提出了手机增值业务SP开发的所有产品都是媒体的论断!并指出了SP在行业应用上的一些认识误区。本书是广告营销界了解迅猛增长的手顶增值业务SP的一个窗口,也是电信增值服务业理解企业界和营销界的一个桥梁。本书的出版将提高人们对手机上网的认识,推动 SP的行业应用。本书所涉及的内容横跨电信、网络、广告、营销等几个专业领域,内容专业而广泛,本书将为商业人士带来一场全新的观念革命。
广告的理性诉求是冷抽象,广告的感性诉求是热抽象。设计就是人民币!
继《国际4A广告公司基本操作流程》之后的又一本专业畅销书。本书从广告公司的角度系统地阐述了媒介计划制定的思考步骤和具体的定量标准,把重点放在最基础的知识和方法上。对基本概念和公式,对如何制订、评估、执行、沟通和调整媒介计划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
你在工作中可能会听到媒介部人员用这样的语言交谈:“广告要送达目标受众55%的覆盖率(Reach),以及2.4的平均视听机会(OTS)和21%的有效到达率(effective reach)(3次以上)需要133个目标受众收视点(TRP)。” 如果你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谈话,那我建议您不妨翻翻本书,可能会帮助你以一定的专业方式与客户沟通;如果你对上面的谈话内容摸不着头脑,您要认真翻看本书的内容,因为这里的概念是媒介计划中最基本的;如果你似乎能理解他们在说什么,但较起真来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那么你更要看本书了,这说明你的媒介基本知识不够扎实。如果你一下子就明白了这段话的意思,并认为这太简单了,你不妨回忆一下你是如何能理解这段话的,把你的经历连同这本书推荐给新人。这段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这段话的意义是55% 的目标受众有至少一次的收听或收看广告的机会,就是说45% 的目标受众完全没有机会收听或收看广告。2.4是目标受众收看或收听即接触广告的平均次数。21% 的目标受众至少有3次接触广告的视听机会,所选择广告投放的节目收视点要达到133个,在本书的第四章“制定媒介计划的定量基础”中有详细的解读。
媒介的知识非常丰富。本书则把重点入在媒介的最基础的知识和方法上。对媒介的基本概念和公式,如何制定媒介计划,如何评估媒介计划,如何执行媒介计划,如何沟通媒介计划,如何高速媒介计划等一系列媒介基础问题进行了阐述,一位媒介专家曾说过:“媒介不一定是科学,但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它。”
本书的主要读者对象为一线的广告从业人员、企业市场部的营销管理人士、新闻场与广告专业的学生、从事广告学术研究的专家学者,以及对广告媒介兴趣的朋友。本书还可作为广告媒介理论教学的教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