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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是陪伴我们最久的人,也是我们一起努力奋斗的好伙伴,和同学之间也会发生许多故事。下面我们来看看我的同学七年级作文500字,仅供大家参考!
自从进入初中以来,我跟唐灿同学一直是很好的朋友。早在军训时,我们就一直在互相聊天,就这样渐渐养成了真挚的友谊。
她跟我一般高,是一个活泼开朗又不失文静的女孩,但我看中她的不只是这一点,她的友善和平易近人让我们相处的更加融洽了,接下来就是一个简单却让我感动和感激的事例。
从我的小学到这所学校读书的人本来就不多,同班同学就更少了,第一次环视教室时,在我眼前的新同学们都让我感到陌生,感觉很失望,至少是当时感觉很失望。
七月中旬来报到时,我没有和任何同学说过话。
军训第一天,我、来到学校,刚开始一切照旧,而准备下楼军训时她正好排在我前面,一到操场她就和我熟悉起来,并且很快就大大方方地谈起了自己的小学生活,问我最擅长哪一门科目。她的强项是数学,而我的数学正好一般,她听了还是不以为然地说:“没事,当时我的数学也不好,是一点一点才好的。”
第二天,我们就开始交换自己的意见,我似乎感受到了久别的友谊的美好,这让我越来越活跃了。第三天会操结束,我们一起为自己的班级获得荣誉而感到高兴,为辛苦的三天终于结束而放松。我们发现了和对方的共同点,了解的也更深了。
军训三天,却让我感受到了本以为不会感受到的友情的温暖,让我惊喜而又激动我们互相分享自己的心情和看法,了解对方,希望我们的友谊能更长久。
她,是一个拥有着大大的,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和樱桃般的小嘴巴。她不仅有甜美的外貌,还有温柔大方的性格,我们班的同学都很喜欢她,我也是。
她就是我的闺蜜――高聆。高聆有着一个全班都没有的特点,就是情商特高。为什么说她情商高呢?因为班上没有一个同学是不喜欢她的,很受欢迎。
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好朋友一起去吃中午饭,我问:“你们想吃什么啊?”冯颖无所谓的说了一句:“随便。”另一个同学建议去吃花甲粉。可冯颖说:“太热了,不吃。”“那你要吃什么?”“随便。”我不理她了,又去问高聆:“你呢?”她说:“我都可以的呀,听大家的吧!”我说:“那就去吃花甲粉吧。”冯颖撅着嘴跟我们走了。
还有一次上课,我们的老班――余老师让我们写卷子,高聆粗心大意了,把名字和班级写反了。老师看到批评她说:“你脑子里整天在想什么呀?笨死了。”一般,我们班的同学会直接对老师说:“不就写反了吗?这有什么,改一下不就好了吗?”可高聆不会,即使她很不开心,却仍然笑着对我们的余老师说了一句:“老师,您这样说我会很伤心的,下次记住了。”显然,老师的脸色好了很多呢!
我和高聆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我们的身上有着对方欣赏的特质,是因为我们俩性格很合。和她在一起,我就会特别开心,烦恼全都抛在了脑后。高聆是我在小学阶段最好的朋友,也是交得最值得的朋友。
这就是 我的同学――高聆,我最好的朋友。
我所在的班里有一位同学叫宋紫音,她长着一双小眼睛,扎着一个马尾辫,个子比我低一点,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我们班同学都非常喜欢她。
她是我们班里最勤劳的同学。几乎每天都是她来校最早,她一来到教室,不管有没有人就拿起扫把打扫教室,把地面打扫得干干净净。每天都会听到老师对她的表扬和同学们对她的夸赞。我对她的举动百思不得其解,有一次,我忍不住问她:“你每天都打扫教室,不觉得累吗?”她却笑了笑说:“不累,老师不是经常说要我们保持教室的干净整洁吗?多干点活只当锻炼身体。”
宋紫音还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同学。
有一次,老师让我和李威夷一起去倒垃圾,出了教室,刚到操场,突然一阵北风呼啸着朝我们吹来,我本能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风不刮了,我睁开眼睛:呀,废纸遍地,刮满了大半个操场。我们手忙脚乱地到处乱抓,真恨自己少长了两只手。
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们的眼帘,她正在追逐那些被风刮得直“翻跟斗”的废纸。我们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宋紫音。我们三个联合起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那些“逃兵”一个个“捉拿归案”。望着头上冒着汗珠的宋紫音,我和李威夷不约而同地说了声:“谢谢你!”
这就是 我的同学宋紫音,一个勤劳、乐于助人的好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