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看似只是一本本不起眼的小册子,当你翻开它,并用心去读时,才体会到,书,像一节节华丽而又朴实的台阶,指导我们走进智慧的殿堂。
我爱书,书和我,那是青梅竹马啊。记得幼儿园的我还大字不识几个,看爸爸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埋头钻研,我总是蹭过去,用胖胖的小手使劲抢那本书,再往地上这么一坐,嘿呀,一个小知识分子横空出世,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手里的书是倒的。小小的我特别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小时候的我喜欢老师,老师可以天天捧着书。
小学时代到了,我身上便多了一样东西书包。每天早上,矮矮的我背着一个黑色的酷酷的小书包,我无比疼爱这只书包,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它的外表,我更在乎它的内涵。每天回家,我总要小心翼翼的打开书包,仔仔细细的翻阅书籍,把那些简单易懂的知识都装进脑子里。那时流行《老鼠爱大米》,爸妈不在家时,笨笨的我竟然也情不自禁的对着书唱。到那时才发现,书是我的好朋友,我根本离不开它。
时间飞逝,一晃眼就飞到了初中,功课多了,自然书本也多了。许多人到了初中就觉得书本如同干枯的稻草,再没有那份清香了。而我却不这么觉得,我们要学习的,不正是文中的道理吗?书,从来都没变过,以前我喜欢看童话书,现在我喜欢看美文。书以它独有的笔墨之美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沉醉其中。一有空闲,我就坐下来看书,这让我有一种如鱼得水般的轻松自在。
书是一杯茶,拥有淡淡清甜,却又带来淡淡的苦涩,那是历史的沧桑,是作者的内心独白。美文,何谓美?即是好词佳句,当然,少不了的,是作者发自内心的美。作者的灵魂依附在这美文中,文与人混为一体,锻造出流芳百世之作,令人赞叹。瞧!书中那方方正正的中国字不就象征着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吗?虽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一个的字,串联在一起却成了一篇人陶醉的美文,中国字,方块字,好一个神奇了得!我爱中国,我爱书。在书中,有黄土高原的雄伟,有江南水乡的柔情。书中记叙了我们中华民族历史的源远流长,我爱中国,我爱书。
书啊书,你怎么这般让我痴迷?拉拉勾,许下约定,我们下辈子还要在一起!
书中有个我有位哲人曾说过:“人生如同一个坐标系,无论你是谁,总有一个点与你相对应。”而我就在林清玄的笔下,就找到了与我相对应的那个点,书中有个我
林先生是我仰慕已久的一位知名作家,而我自然也看了他写的不少书。他曾在一本书中说过,他早已不是站在桥上看风景的年纪了。而年纪轻轻的我,却还在固执地寻着那座桥上的风景,在学习与家庭琐事间踌躇徘徊着,并不知道生活什么时候已突然改变了方向,拖拽着我陷入墨水般浓稠的黑暗里去
迷失了方向的我,真的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看到北大高考状元的写录,我便丢掉自己,和高考状元过同样的生活。自以为身心疲惫的我这样就能换来相同的成功,其实不然。因为,我并没有做到自我。林先生说过:“生活在世俗中,为自己的种种烦恼所累,就算活得这么不得已,就算时时自责忏悔,心里又何时明朗过?”这是在写我吗?在他的文章中,我找到了自己,书里有个我
他的文风,丰盈而殷实。每每得意时,便能从他的笔下寻找到了一抹若得必失,是我的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变得更加灵活,更有力量;每每难过时,也能从他的字里行间找到更多的满足和快乐,抚慰我内心的创伤,使我变得越来越强大!
在一个阳光慵懒的午后,我偶然间与他的一片散文――《境明,千里皆明》相遇,静静地欣赏完后,心中却充满了难以言表的震撼。林先生写道:“生命的历程就像是写在水上的字,顺流而下,想回头寻找的时候总是失去了痕迹。世界如此隐晦暧昧,我们的心要像大圆镜,凡所鉴照,尽皆清明。”
在这篇散文中我仿佛找到了书中的那个我,生命的历程本然短暂,所以要追求自我,不要走别人走过的路。当我还是在桥上看风景的时候,所看见的风景告诉我,生命需要更多的包容和智慧。这些成败不算什么,我们心要往更高的地方走。。有人会追求境界,但境界却是无边无际的。只有回归内心,才能知道内心在想什么,在呼唤着什么。这世界可以是美丽的、善良的,但它也可以是阴晦的、暴躁的。没有超人可以全盘掌控着所有,要静下心来,静观其变,坚定地把自己的路走下去,做一个最真实的自――这样才能走得更远,做得更实。
我被林清玄细腻的文风、独特的视角和精妙的构思深深吸引,依他的文章而行,总能寻到自己的影子,这也许是巧合,也许是我太迷了,竟把作者文中的主人公当成了自己。渐渐地,我不再陷入那个学习和生活的怪圈,在书中去寻找那个属于自己的“我”。
有人说,读书就像照镜子。如果说镜子可以映射出我们的外表,那书便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内在,包括我们的思想、精神等等所有的一切。在书的面前,我们似乎变得透明,变得一清二楚。在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此,会读书的人就能比别人更能认清自己,了解自己。
读书不应该仅仅是为了将来取得什么学位,找份什么好工作而去读,而是要为了自己的人生而读。我想人生不应该只包括学位和工作这两样东西吧!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而在我们身边已经有了最好的工具――书。当然,要从书中认识自己并不是那么容易,真正的读书应该是一个思考、探索、得道的过程。光是一目十行地读是一点收获也不会有的。会读书的人就能与智者为伍,会读书的人便能对自己的人生更深层次的认识与诠释,会读书的人一定能把自己完善得更好。只有为一种崇高目标而读书才是最有意义的读书,最有价值的读书,最有效的读书。
书陪伴我走过了十多年的日子,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的陪伴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不仅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还让我拥有了想象的羽翼,在知识的天空尽情的翱翔。书中有着无尽的乐趣,书是我们的知心好友。当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中,膝上摊开一本书,闻着纸上散发着的油墨清香,旁边放上一杯水,听顽皮的风娃娃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在我孤独的时候,书陪伴着我,使我感到温暖;在我伤心时,书使我感到快乐,让我感觉世界是多么有趣。有书香伴我,书里的我永不寂寞!
每一本书都有它吸引人的独特地方。在茫茫书海中,每本书都有它的闪光点。
――题记
我在茫茫书海中找到了最亮的那颗,他像是有一股魔力,让我不能自拔。你就是书海中最亮的那颗明星―《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你的故事令我着迷,偶尔也会置身于故事中。
还记得那时的庄园吗?我每次都会躲在树后远远地凝望着你。那次出海经商我也悄悄跟上了你。你拿的东西并不多,但船上的人真的很多。当暴风雨来临时,人们都吓得东逃西窜,而你却十分冷静。终于船沉没了,你掉进了茫茫大海,但上帝却格外眷顾你,送给你一块木板。你活了下来但你却漂流岛一个无人的孤岛。一开始你精神颓废,但你并未放弃你的生命,你开始用你勤劳的双手努力活下去。你学会了耕种、打猎、缝补衣服。你强大的野外生存能力令我惊讶!走进你在孤岛上的房子,里面干净、宽敞、明亮。走进你种植的稻田里,一阵阵稻香扑鼻而来。看到你的羊圈,一支支晓阳正在和妈妈嬉闹玩耍。这时,一阵阵香气把我吸引了。随着想起我来到你的屋外,面包的香气还有烤羊的味道,中间还夹杂着葡萄酒的醇香。我在屋外看着你,你在屋里做着祷告,你要告诉上帝你的生活。
还记得那群野人登岛食人的场景吗?你被吓坏了,可是你没有退缩,你不仅赶走了野人还救了他们的“食物”。你给他取名“星期五”,有了星期五你的生活不再那么孤单了。你教“星期五”讲话、教他吃熟食、教他耕种、教他打猎,让他脱离野人的生活习惯。最后一次,你成功解救了船长,你回到了久别的故乡。而我也从你传奇的故事里脱离了出来,回到了现实。
你的传奇故事教会了我许多,而我也很高兴参与了你的传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