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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1
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的不断发展和提高,使用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在迅速增加,近几年来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化学品的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置所涉及的单位、人员和场所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和扩大,如何最大限度的加强化学品的管理,降低其危害和污染的风险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
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化学工业是基础工业,既服务以其他行业,也制约着其他行业的`发展。我国经济成分的多样化,给化学品安全管理造成了非常复杂的局面。而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决定其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诸环节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在经营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与销售以及围绕购销经营的储存、运输、废弃物的处置等,这些不仅是经营活动,而且包含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如果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不清楚,发生误购、误售,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安排不当等,会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在要在化工企业中率先实施“责任关怀”行动。要认真学习和理解“责任关怀”的内涵,树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通过自愿承诺,不断改善健康、安全和环保状况,提升企业发展理念。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是安全责任的主体。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证明,健全的法治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必由之路。只有国家法治健全了,企业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再加上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有效地指导帮助,企业就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从“他则”到“自责”,从“他律”到“自律”,从“被责任”到“我承诺”,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目标就能实现!
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2
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的不断发展和提高,使用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在迅速增加,近几年来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化学品的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置所涉及的单位、人员和场所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和扩大,如何最大限度的加强化学品的管理,降低其危害和污染的风险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又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社会主义法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准则、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社会主义法的使用内容。《安全生产法》时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是指安全生产专门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中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
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
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化学工业时基础工业,既服务以其他行业,也制约着其他行业的发展。我国经济成分的多样化,给化学品安全管理造成了非常复杂的局面。而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决定其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诸环节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在经营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与销售以及围绕购销经营的储存、运输、废弃物的处置等,这些不仅是经营活动,而且包含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如果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不清楚,发生误购、误售,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安排不当等,会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20xx年三月二日国务院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通过这几天的研读,我感觉本条例相比20xx年版的条例内容更加详实,责任划分更加明晰,使得监管部门和企业更容易适用。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如下特点:
一、第六条、第七十五条到第一百条都对各部门划分了职责,落实了责任,明确了执法主体,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
二、第八条、十四条、六十八条、六十九条等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之间的互通协作关系。
三、第十一条的规定,给城市规划部门提出新任务,比如危险化学品的行业规划要纳入城市规划当中,这一点对从本质上提升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管理很重要。
四、第二十八条到三十二条,在所有的安全法律法规第一次提出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整个概念,并给出了办证许可流程、时限和所需材料。
五、条例的制定更加详实,更加实用。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中一个设计生产、存储、运输、
实用这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划定了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使得企业和基层安监部门适用起来更顺手。
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一般规定:
1、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2、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分公司所属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4、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应停止使用。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
6、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
向所在地市级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7、领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持使用单位证明到供应处领取,实行两人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要在要在化工企业中率先实施“责任关怀”行动。要认真学习和理解“责任关怀”的内涵,树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通过自愿承诺,不断改善健康、安全和环保状况,提升企业发展理念。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是安全责任的主体。
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证明,健全的法治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必由之路。只有国家法治健全了,企业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再加上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有效地指导帮助,企业就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从“他则”到“自责”,从“他律”到“自律”,从“被责任”到“我承诺”,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目标就能实现!
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3
通过学习危险化学品员工安全知识读本,让我对危险化学品和如何保证安全生产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通过学习,让我知道了安全生产的常识,员工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以及关于职业病的危害和防范措施,更是让我知道了化学品具体都有哪些,有爆炸品:压缩和液化气体;依然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
腐蚀品共八大类。
在学习中让我了解什么是安全生产,如何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且深刻了解了化学品的危害和它带来的恶劣影响,在生产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与销售以及储存、运输、废弃物的处置等。如果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不清楚,发生误购、误售、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安排不当等,会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通过学习我也知道了更多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如爆炸品本类的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得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还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品的物品。仓库化学品的分类储存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如仓库内混存的过硫酸铵与硫化、碱(强氧化剂与还原剂)因解除而发生激烈的氧化还原反应,形成热积累导致起火燃烧。类似物品存放时一定要严谨处理,还有就是对温湿度的管控一定要明确满足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进行通风、除湿等作业。
在这就是书本中反复提到劳保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更娇的说明在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中安全预防的重要性。在化学品搬运和移动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要求佩戴香油的劳保用品,并且要注意物料移动中不可出现碰撞和摩擦现象。在化学品的应急处理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在用消防用品时,就明确规定不可用水进行处理,如果是易爆品可采用抗溶泡沫,氧化物干粉等。如出现泄漏可采用干粉或者干沙进行处理。
最后就是在化工厂中工作一定要注意安全生产,要懂得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而且也要知道基本的《安全生产法》以及《职业病防治法》,其次要懂得本厂的基本有毒有害物料,熟悉劳保用品的使用和穿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