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是教师人格特征的直接体现。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的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他们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板书笔迹等。而师爱则是师德的灵魂。教师对学生的`爱,简称为“师爱”,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在一定程度上,热爱学生就是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教师的爱就更困难了。
教师对学生的爱在性质上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记回报的、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在原则上是一种严慈相济的爱。这种爱是神圣的。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实现了其根本的功能。因此,师爱就是师魂。在学生眼里,教师是完美的化身,是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受到学生的关注。教师与学生的沟通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使教学双方互相了解、互相配合,更好地搞好教学工作,并有利于帮助学生解决一些思想认识问题,使他们健康地成长。也就是说,课堂不仅是教师教书的场所,也是教师育人的场所。
教学过程本身是师生交流的重要途径。教师在接触学生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学生有不良习惯或行为,应该及时加以制止并正确引导,指出其错误之处和危害;如果学生在生活方面有什么因难,也应该多加以关心和帮助。从我的亲身经历来看,坦诚对待学生,真心面对学生,是教师受学生欢迎的重要法宝之一。
教师师德的自觉性是关键,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成为一个良好口碑的教师,重温天底下最灿烂的工作。